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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的离退休费用及其替代率由较大的差距,这一现状成为我国养老制度改革推行的障碍之一。为此,本文将从我国离退休费用现状分析和离退休费用的适度性分析两个角度分析现阶段我国的离退休费用及其替代率,并且根据分析,提出自己的建议。我国离退休费用现状是:1、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离退休金水平相当,它们大约是企业的人均养老金的两倍,并且这一差距在逐渐扩大;2、随着人均GDP的增长,离退休费用在三个群体中的增长量也不同,每当人均GDP增加100%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的人均离退休费用分别增长33.5%、89.3%和107.5%;3、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的离退休费用替代率各不相同,它们分别是49%—64%、98%—88%、88%—100%。并且都呈现下降趋势。企业下降的趋势明显快于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企业养老保险金的平均替代率/全部职工的离退休费用的平均替代率、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金的平均替代率/全部职工的离退休费用的平均替代率、机关单位职工离退休金的平均替代率/全部职工的离退休费用的平均替代率分别是分别从2001年的88%、139%、142%变化到2005年的85%、151%和152%。我国离退休费用及其替代率的适度水平可以从需求角度(合意替代率)和供给角度(潜在替代率)分别分析。通过对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消费支出的分析,可以估算出我国离退休费的合意替代率适度水平区间为39.80%—51.25%。同时,根据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和缴费水平,我国可以维持的潜在替代率是52.05%—59.20%。通过分析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离退休费用的水平及其替代率的现状和适度水平,笔者认为现阶段企业的离退休费用的替代率是相对合理的、而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离退休费用的替代率水平较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1、继续适当降低基本离退休费用的替代率。2、实行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联动的离退休费用制度的改革。3、建立健全补充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