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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人类文明以来,人对于认识自己的“主体性”就从未中断过。在哲学发展的本体论、认识论、实践论阶段,主体性问题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思维着、认识的“自我”成为了一般主体,并且为其他存在者的存在奠基,在笛卡尔之后,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又进一步把主体依托起来的东西从真理、知识扩展到道德秩序、法律秩序、历史逻辑等等,并从认识论的根基扩展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的双重根基。
马克思是在继承、吸收、批判西方哲学的基础上建构起其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实践哲学,其本身是一个不断否定、不断发展的过程。马克思在继承古典哲学的同时看到了其脱离现实的缺陷性,提出以现实实践生活为立足点,从历史和唯物的角度去解读主体,主张哲学的发展应该向生活世界回归,用感知掌握哲学导向,并全面地论述了主体性如何发展的基本思想。
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对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的建设和以人为本建构和谐社会都离不开人的主体性的发挥。本文试图在对马克思主体性思想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理论渊源的系统分析的基础之上,阐述马克思对西方主体性思想的批判与继承、超越,并研究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的主体性思想的深化与发展,为解决当前社会转型时期经济、政治、文化中人们主体性缺失的问题,构建“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关于主体建设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