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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作为一种民间习俗在我国有着几千年的历史,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社会,它是婚姻缔结的必经程序;在现代社会,给付彩礼仍是必不可少的-道程序。随着经济的高速的发展,彩礼数额也逐年增大,由彩礼返还所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2004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对彩礼返还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这一解释的出台也标志着彩礼这一传统习俗首次正式入法。但是此法律解释仅仅对彩礼返还进行了笼统的规定,并没有充分考虑彩礼返还纠纷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同时彩礼返还制度也存在立法上的缺陷,使司法审判活动也遇到不少障碍,因此,需要我们进行进一步的研究。笔者以现实生活中的案件为例,真实的反映出立法上的不足和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分析研究,找出问题,提出完善意见,使相关法律规定逐渐趋于完善。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彩礼概述。近年来,由于彩礼返还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解决这一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彩礼的概念、特征及其发展历程,并在此基础上与相似概念进行对比,进一步了解彩礼这一传统制度。第二部分为关于彩礼性质的观点及评析。彩礼返还纠纷的逐年增多,引起了理论界对彩礼这一传统习俗的普遍关注。本文从理论界对彩礼性质的评析入手,通过学界对于彩礼性质的不同学说,分析总结各学说的优劣之处,在此基础上阐明本文对彩礼性质的观点。第三部分为彩礼返还立法与实务现状分析。这一部分主要是通过对现行立法中关于彩礼返还的现状及列举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并对其进行评析,指出我国立法解释存在的立法不足,为后文针对不足提出意见奠定基础。第四部分为完善我国彩礼返还制度建议。这一部分主要是针对上文中总结出的我国彩礼返还制度上存在的缺陷提出的针对性完善建议。分为两部分进行论述:一是明确指出彩礼返还所要遵循的立法指导原则;二是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进一步完善我国彩礼返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