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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制度是随着近代人类社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连结商业秘密权和劳动者权的制度,其在现代已经被世界各国立法或司法实践所承认。而在我国,竞业禁止制度在法律上的发展才刚刚起步,无论在立法层面或司法实务层面,尚处在对于如何建立、健全一个完整、高效、合理的竞业禁止制度进行探讨的阶段。竞业禁止制度可以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制度和约定竞业禁止制度,而约定竞业禁止制度的内容主要体现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竞业禁止协议中,即劳动者竞业禁止法律关系。鉴于劳动者竞业禁止制度体现了商业秘密权和劳动者权两者之间的内在冲突和协调,其会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竞业禁止协议的有效性;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竞业禁止协议内容是否有效地争议,也是屡见不鲜。竞业禁止协议无效制度的主要目的即为了更合理和正当的判定竞业禁止协议的无效情形而存在,也是避免用人单位滥用竞业禁止协议的有效工具。本文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劳动者竞业禁止协议无效制度作了一定的理论分析,通过比较分析、价值分析等方法,从该制度的价值基础入手,结合国内外相关立法和案例,对目前我国关于劳动者竞业禁止协议无效制度的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建议。全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正文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劳动者竞业禁止法律关系与无效制度。本章从介绍竞业禁止制度的概念开始,引出对劳动者竞业禁止法律关系的理解,分析了其特性、利益平衡的基础、价值冲突和无效。第二章,我国劳动者竞业禁止协议无效制度中的问题。本章主要分析了我国劳动者竞业禁止协议无效制度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第三章,相关国家法律制度的借鉴与我国劳动者竞业禁止协议无效制度的完善建议。本章分析了相关国家对于劳动者竞业禁止协议无效制度的主要内容的规定,从中总结值得借鉴的核心内容,并据此对我国劳动者竞业禁止协议无效制度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思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