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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接踵而至的雪灾、“5.12”汶川大地震,给中国人敲响了警钟。对转型期的中国而言,这既是严峻的考验与挑战,也是难得的机遇与磨练。“保护环境就是保护公众的生存权”,在环境次生灾害频发的年代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面对大自然的严峻挑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环境问题与公众最基本的生存权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在国家的“十一五”规划中,首次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基本国策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公众是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要推动力和主导力量,是决定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成败的关键。广泛动员公众参与,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有利于提高环保政策质量,有利于促进有效环境执法,有利于良性互动,共同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本文从公众参与的视阈,以1998年《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报告》、2008年《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报告》等由国家环保部牵头组织完成的权威调研报告为依据,通过前后十年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比较,发现公众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环保知识水平、环保意识、参与态度、环保行为等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在参与内容、参与过程及参与水平等方面仍然有待改进。本文进一步从正反两方面分析影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的因素:现代社会的政治开放是公众参与的前提条件,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公众参与的现实基础,知识水平的提升是公众参与的内在要求,科技的快速发展是公众参与的技术支持。而我国公众受传统政治思想文化影响颇深,新功利主义的出现,立法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又阻碍着公众的参与。本文认为,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中的公众参与,必须加强公民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责任意识;必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起全过程参与机制;必须有序地引导环保社团,壮大非政府环保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