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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贸易增速减缓,我国经济也从高速增长进入新常态,为了促使我国经济健康发展,防止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发生,中央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地方政府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寻找新的途径为城市建设融资。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夏季达沃斯经济论坛交流会上也曾明确说过我们国家地方政府债务总体上看风险是可以控制的,虽然地方政府的债务数额比较大,但地方政府债务中70%以上具有投资性质,在将来可以获得相应回报。中央政府居安思危,面对风险严格防范,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的发行并加强地方债管理。2014年国务院出台的43号文件,要求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依靠政府信用实现融资。该文件同时要求各地政府对投融资平台的财政补贴或是注资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地方政府更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部分传统的融资模式在融资时会受到一定限制,从而影响融资平台的融资效率。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应运用新型的融资模式促进投融资平台的发展并加快投融资平台的转型,以摆脱投融资平台所面临的融资困境。本文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六个部分,第一章是绪论部分,该部分主要介绍本文选题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第二章主要介绍理论基础,第三章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传统融资模式的介绍和传统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概述目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通常使用的融资模式及这些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并介绍几种新型的融资模式;第四章为案例分析,首先对L公司和A区棚改项目进行介绍,然后重点针对L公司运用新型融资模式的效果进行研究;第五章为优化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模式的建议;第六部分为结论与展望。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对L公司棚改项目进行研究发现,新型的融资模式不仅可以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发生,进一步拓展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并且可以利用融资模式多元化的手段,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合理优化地方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