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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追求环境公平,不仅是一个科学问题,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容。淮河流域水污染问题严重。自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水污染形式一直不容乐观。2007年劣V类水质河长依然占总评价河长的31.7%。
由于环境质量与经济物品是互补品,且二者之间具有有限的可替代性,如果把区域发展的目标规定为追求包含环境福利和经济福利两个变量的总福利最大化,那么必然存在区域居民对环境质量和经济规模的权衡。显然这种权衡取决于区域居民对这两种物品的偏好指数和效用函数的性质。研究表明在环境容量的边界环境福利与交叉福利为零,因此在环境容量的限度内效用函数无论可加与否都成立,反之则只能采用可加效用函数。而任一时刻环境质量为经济物品生产与消费产污、环境自净与污染治理的函数。因此本文将区域总福利函数作为目标函数,经济物品生产、投资增长、环境质量方程作为约束条件建立了区域总福利长期最大化动态规划模型。
求解结果表明区域经济物品投资占区域社会总投资的比例与经济物品的偏好指数、污染处理投资效率系数与环境容量呈正相关,与区域社会投资总额(基本积累率)、经济物品投资效率系数、环境物品偏好指数呈负相关;当环境容量大于区域产污总量时,环境容量具有经济空间分异的功能;区域区际贸易与外资一定具有“污染天堂”效应,因此更能凸显环境容量生态足迹的经济空间分异功能;区际排污权交易能同时增缴交易双方的福利总额,但购入地存在环境负效应,出售地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将模型应用于淮河流域的实际情况表明:在不改变流域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条件下,流域COD的纳污能力约束下的环境经济容量与实际经济规模型相差不大,但水污染处理承办需要作较大幅度的调整。
考虑到淮河流域设会经济发展以及连续两次水污染防治计划都不能达标的实际,按最优投资比率进行水污染治理投资调整的做法显得不太可行。因此按照最优投资比例的要求,将淮河流域高污染、低附加值、分布零散的中小企业集中布局是缓解淮河流域水污染压力的有效途径,而将蚌埠等城市规划建设成全流域的经济增长中心,发挥日照、连云港等城市的临港优势,徐州、蚌埠、郑州等城市的沿线(铁路渝高速公路)优势,淮南、淮北、平顶山等城市的资源优势建立了流域的经济网络,则是解决淮河流域经济发展水平低、水污染严重的根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