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代经济发展讯速,企业的融资需求越来越大,有限的不动产己不能满足多种形式的融资担保形式,动产质押因需要转移动产的占有,影响动产的使用而不适应也无法满足现实社会需要。而在动产上设定抵押权,即能发挥动产的担保作用又不影响动产的使用价值,所以符合现实社会的需求的动产抵押制度,必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现在世界各国己普遍采用动产抵押制度,它也已经成为我国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动产抵押顺应物尽其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和利用动产以得到利益最大化,将动产抵押制度通过研究探讨建立完善的体系,可以推动经济发展,这样能为人们在市场经济中的活动提供一种行为规范,对市场经济也能起到某种引导的功能。动产抵押制度可以促进动产使用与交换价值的实现,对社会发展有很大的意义。动产抵押制度因突破了传统,与原本的物权法肯定会很多矛盾和冲突,并且动产抵押制度做为一种新型担保制度,有其发展完善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实践摸索研究来逐渐实现的,这正是引发写作本文的原因。本文从动产抵押的基本概念、历史沿革、各国研究现状、我国动产抵押存在问题及完善建议等方面逐步展开研究讨论,意在对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完善尽自己微薄之力。本文除引言和结论之处,共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动产的概念特征及分类、动产抵押的概念和特征、我国动产抵抵押制度的发展历程,通过这一部分说明了动产抵押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研究动产抵押制度的意义。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动产抵押制度,通过归纳总结分析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动产抵押制度,从中比较优劣选择我国可以借鉴之处,为完善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提供可选择的方法和思路。第三部分主要阐述在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国虽然在动产抵押制度上已有很多立法,在动产抵押上初步形成法律体系,但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很明显的,通过对动产抵押的现状进行分析,对从中发现的问题找寻原因,才能为下一步的完善建议打下基础。第四部分主要是从限制动产抵押物范围、建立完备的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及多元化的公示体系和引入对恶意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制度方面提出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