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社会的不断进步,人类利用、改造海洋的能力也不断增强。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严重的海洋生态破坏问题,并且海洋已经开始“报复”人类。一系列的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海洋生态问题不断出现——海洋赤潮、海洋物产大量减少、海水严重污染……,人类在不断探寻解决海洋生态与人类生存、发展之间矛盾的方法。目前,海洋生态补偿被普遍认为是解决海洋生态与人类之间矛盾的有效方法之一。人类通过海洋生态补偿,恢复海洋生态平衡、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达到人与海洋和谐相处。本文对海洋生态补偿的研究以环境法为视角,即从环境法的角度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方法,最终达到使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总体法律体系框架及具体的制度内容得以较为全面的完善与健全的目的。本文的前两章属于“提出问题”的部分。由于海洋生态补偿属于生态补偿的一个类型,因此对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讨论必须建立在有关生态补偿概念及理论基础之上。第一章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概述的内容体现了海洋生态补偿与生态补偿二者之间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为下文的阐述与分析奠定了基础。第二章是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的不足。通过前两章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无论从宏观上、微观上还是保障性上,我国的海洋生态补偿制度表现出了:法律结构不平衡、内容不完善、无多渠道的资金来源等不足之处,需要提出具体的、可行的建议使之不断完善与发展,最终使之符合我国海洋生态保护目标的要求,促进我国海洋生态平衡的实现。本文的第三章对完善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分析属于“分析问题”的部分。通过本章的具体分析,提出了本文要具体论述的问题: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在保护海洋生态、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不断完善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势在必行、迫在眉睫!本文的第四章完善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思考属于“解决问题”的部分。主要与第三章分析得到的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仍然存在的不足之处相呼应,提出具体的完善对策——宏观上要完善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立法;微观上要使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内容不断充实;保障性上要多方位实现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资金来源的渠道。至此,本文在环境法视野下,完成了对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有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