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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以来,湖南省一直处于社会动荡、政治错综复杂的局面。湘军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湖南地方财政的滋生。湖南省有了独立的地方财源,开始设立地方财政管理机构,进行具有近代性质的税制改革。虽然湖南省的地方财政仍然处于混乱状态,但是这些尝试具有进步意义。本文首先简要阐明选择近代湖南地方财政作为研究对象的意义,认真对前人关于地方财政研究的成果进行回顾总结并作简单梳理,在此基础上,指出本文的努力方向,阐述本文运用的研究方法和写作的基本框架。随后概述近代以来湖南地方财政的肇始,主要分析太平天国以来湘军的兴起导致湖南地方财政的肇始,以及中央解款制度为标志的中央集权财政制度的崩溃,湖南地方财政是如何经历民国初年的国、地收支划分以及近代以来湖南方地政府的财政体制改革,分析晚清以来湖南地方财政近代因素的出现。接着本文探讨1927-1937年湖南地方财政体系是如何得以确立的。这一时期,湖南地方财政由于1928年的国地收支划分政策得以建立,湖南成立了财政整理委员会对省地方财政进行整顿,1934年又进行县财政的划分,次年继续清理积欠,湖南省正式确立了自己的地方财政体系,除阐述这一阶段湖南地方财政制度的建立外,本文将对其进行初步分析。论文最后论述1927-1937年的湖南省收支实况并进行评析,分析这一时期湖南省省级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因以及湖南省地方财政与地方事业的效果,剖析这一时期湖南省收入结构的近代化因素等。本文得出的结论是:1927-1937年的湖南财政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从总体上看,湖南省财政规模仍然较小,省内经济建设并没有得到很大的发展,这主要由于湖南省当局将大部分财政收入用于维持行政单位的日常费用而忽视经济建设,另一方面经济建设得不到发展,又反过来制约了湖南省财政收入规模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