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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住房问题关系到人民的安居乐业和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公平。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机制在优化住房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但由于市场失灵问题的存在,中低收入家庭难以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基本居住问题,特别是商品房价格的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中低收入居民的正常经济承受能力,要解决这部分居民的居住问题,政府必须建立和实施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城镇中低收入阶层住房保障制度,它是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是社会主义国家优越性的体现,因此,关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问题的研究,也成为理论研究的重点。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为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居住问题,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共同构成了我国目前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但这三项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均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使得现有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很不明显。这就要求我们对现行城镇住房保障制度进行全面的思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而构建一个更为科学、合理、高效、公平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以更好地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本文认为,现在阶段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目标是:各地方政府尽快以最低住房保障制度(廉租住房制度)为起点建立起保障方式多样化、保障水平低起点的、多层次的商品化兼福利政策模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多样化的保障方式包括:多途径提供保障性质住房,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主的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加大政策性住房资金支持力度;完善住房金融体制;实现住房市场的多级联动;建立住房梯度消费等。本文较为系统地论述了山西省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产生、现状、发展、初步实践以及由此形成的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总体思路和对策,揭示出山西省城镇住房保障问题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措施,为山西省各级政府制定住房保障政策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