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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返利网站,是一个为网上购物者提供利益反馈的平台。究其本质,是独立于商家的第三方返利性导购平台,其主要功能可分为两部分:一方而,为合作电商提供效果营销(CPS)广告服务,另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导购服务,并通过抽佣返利来吸引消费者,最终实现网购资源最优化配置的双赢局面。然而,返利网在我国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法律性质尚不明确,相关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还有待理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纠纷较多。通过分析返利网相关主休问合同属性以及责任的承担,能够对返利网主体间法律关系进行全面探究,对因返利网引起的纠纷进行具体法律剂析提供理论上的支持。第一章介绍返利网含义、类型及其地位并进一步明确本文中所论述返利网的设定基础为不具有时限与量限的购物即返式专业型返利网站。将返利网站的返利模式与其他返利模式相比较,找出返利网站的特殊性并总结出返利网购物纠纷种类。第二章分别论述返利网与合作商城、注册会员之问的法律关系。返利网与合作商家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以劳务为债务内容的合同关系,亦可称之为服务合同。返利网与合作商家之间的服务合同应属于委托型服务合同,兼具居间合同属性,但因其广告服务活动内容的特殊性,其又不局限于居间合同现有合同概念特征,如有必要可以通过委托合同的一般性法律属性进行规制。返利网与用户间的会员关系与用户与合作商家间的买卖关系,符合联立合同的性质,但不能适用合同法中有关赠与合同的撤销及赠与物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否则将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第二章探讨返利网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关于返利网的合同责任,返利网的活动内容除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用户使用协议》外,还应当同时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制约。就返利网侵权责任而言,直接侵权如私自泄露、买卖会员个人信息、商业资料、交易内容,克扣、无理曲没收、清零用户账户资产,侵犯商家知识产权等,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性质严重者应当给予相应的惩罚。只有当返利网有证据证明该侵权行为不存在或有正当理由时才可免责,其归责原则应当是过错摊定原则。返利网间接侵权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返利网有过错,其归责原则应当是过错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