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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道夫·卡尔纳普被公认为“逻辑实证主义”运动的主要哲学发言人,也是20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维也纳学派”的主要哲学家。他对科学哲学、语言哲学、概率论、归纳逻辑、模态逻辑都有重要贡献。他认为形而上学是无意义的,因为形而上学的陈述不能被经验证实或证伪。他断言,许多哲学问题确实是伪问题,是语言误用的结果。当我们关注不同语言框架之间的选择时,一些哲学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因此,语言的逻辑分析成为解决哲学问题的重要手段。由于日常语言是不明确的,因此卡尔纳普主张用人工语言来研究哲学问题,这种语言是以逻辑和数学规则为基础,他在这种语言系统内研究了陈述的意义、对概率的不同解释以及区分了分析和综合、先验和后验、必然和偶然陈述之间的不同。对于逻辑实证主义者来说,所有的陈述都可以分为两类: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不存在康德认为的先验综合命题。卡尔纳普哲学工作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他试图对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之间的区分并给出一个精确的定义。在语言的逻辑句法阶段,卡尔纳普研究了一种表达经典数学和科学理论的正式语言。当他了解到哥德尔1931年发表的关于数学的不完全性定理的文章时,他意识到尽管数学定理是逻辑后承,但有些陈述不能通过数学公理来证明。然而这时他还没有了解到塔斯基在1933年发表关于语义学的论文。塔斯基在论文中将逻辑后承看作是一个语义概念,并通过模型理论来进行定义。在塔斯基的影响下,卡尔纳普认识到了分析性概念的语义学性质,发现了语义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价值,于是开始着手建立自己的语义学系统。但在这之前他保留了关于语义学的分析性概念:当且仅当句子在逻辑上为真时,该句子才是分析的;当且仅当句子是逻辑无效的时,该句子成为矛盾式;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该句子称之为综合的。之后在《意义与必然性》中,卡尔纳普通过语言系统内的语义规则确定句子L-真的条件,然后通过状态描述为L-真或者分析的给出一个正式的定义。1951年,奎因发表了《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他对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之间的区别提出了争议。面对奎因对于分析性定义的责难,卡尔纳普在这个问题上部分改变了他的观点。他对奎因的第一个回应来自“意义公设”(Meaning Postulates)(1952)。卡尔纳普认为陈述的分析性是可以从“意义公设”这样的公理中得出的,这些公理定义了非逻辑语词的内涵。随后“意义公设”对于后来的哲学家如克里普克、刘易斯、蒙塔古等人的内涵语义学思想的产生了影响,“意义公设”与可能语义学中的可及关系一样都起到了规范和约束的作用,但两者之间也有着巨大的差别。在蒙塔古之前,卡尔纳普所提出“意义公设”对自然语言分析是不可应用的。蒙塔古建立的PTQ语言系统中,他将意义公设应用到内涵逻辑中,对自然语言进行了分析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