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房屋作为遗产历来为继承人在继承过程中所重视。其原因不仅在于房屋能够满足人们最基本的居所需求,更主要在于市场经济状态下房屋所固有的增值属性。而农村房屋继承过程中凸显的问题在于房地不分家情况下继承人如何实现房屋处分权;农村房屋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对所继承房屋造成的影响;继承人出卖继承房屋时出现的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尴尬;更重要的问题在于继承人脱离农村集体,丧失农村集体成员资格后不能依法再行利用宅基地所出现的现实法律困境;女性继承人的房屋继承权受到侵害的问题等。本文拟对农村房屋继承过程中所出现的上述问题分四部分进行研究。第一章:农村宅基地制度及其对房屋继承的影响。在本章中对农村宅基地概念、特征与我国宅基地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立法状况加以阐述。继而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针对宅基地法律制度对农村房屋继承所造成的影响进行剖析,从而指出当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严格法律限制是被继承人无法实现所继承的农村房屋交换价值的根本所在。第二章:农村房屋登记与买卖现状对房屋继承的影响。本章中对农村房屋登记与买卖的法律规定内容及涉及房屋登记与买卖的现实状况进行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对目前房屋登记规定难以真正落实,非同一农村集体成员间的房屋买卖基本被认定无效的状况加以分析。被继承人无法对所继承房屋依意愿加以处分以实现房屋交换价值的最大化,最终出现在农村大量房屋空置的情况。第三章:不同继承主体继承农村房屋出现的问题。本章中针对丧失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脱离农村集体组织的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已拥有农村房屋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农村房屋;不同农村集体组织成员间继承农村房屋;以及女性继承人在农村房屋继承和遗嘱继承、受遗赠人、遗赠抚养人在取得农村房屋时出现的问题进行论述。不同身份继承主体及女性继承人在以农村房屋作为继承客体出现的问题,一方面在于继承法中关于继承人身份性规定与农村房屋宅基地身份性限制性规定出现了冲突,另一方面在于农村房屋继承中对女性继承人房屋继承权的非法侵害与继承法平等保护女性继承人房屋继承权之间出现的冲突。第四章:农村房屋继承难题解决路径。在本章中针对农村房屋继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理论界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所主张的不同处理观点阐明解决方法。基于限制转让理论对不同身份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所涉问题提出了制定房屋登记法,在确权登记中明确房屋取得方式;保护集体内部成员间自由流转,农村集体间所继承的房屋有步骤有依据的合理流转,非集体成员继承房屋后应以强制回购制度或法定租赁权方法来保证所继承房屋依法流转的解决路径。对女性继承人农村房屋继承权受到侵犯的问题提出普及继承法律知识,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发展农村教育,为农民法律意识现代化提供文化基础;努力提高权利意识,摒弃侵犯继承权的传统继承理念和方法的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