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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民收入连续34年居省区首位,然而最近几年,在各种原因影响下,农民收入增加幅度减少,增势逐渐出现疲态,增收方面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基数过大、增速逐渐降低、结构需要改变等问题。同时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城镇化已不能满足需要,新型城镇化的出现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了新思路。而且目前在农民收入方面更多是基于国家层面来分析,还没有人分析过浙江省新型城镇化与农民收入的作用关系,并且各地市城镇化水平高低不一导致作用于农民收入的强度也存在差异,有必要展开针对性研究。因此,研究如何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提高农民收入对于浙江省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从农民收入现状入手,结合现有的数据,详细探究了农民收入的情况。再使用熵值法从经济水平、人口、社会保障、公共设施、自然环境这五个角度建立新型城镇化评价标准,然后得出浙江省各地市新型城镇化水平。并选取了 2008-2017年浙江省省级和地市级的数据,对新型城镇化作用于农民收入的强度进行定量研究,得出本文结论。最后提出如何提高城镇化对农民增收积极影响的政策建议。通过研究,得到以下结论:(1)浙江省的农民收入结构正在发生改变,自家庭经营性与工资性收入为主转变为以工资性收入占主导地位,其他三项收入为辅共同组成的结构。且从家庭经营这一角度来看,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已经超过第一产业的比重,呈上涨态势。相邻省域间对比发现,这些省份的农民收入正在逐渐逼近浙江省农民的收入。(2)浙江省新型城镇化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在空间上总体呈现北高南低、东西部发展水平不均衡的特征。同时各地区的城镇化发展增长态势相近,两者间的差距并没有因为年份的增加而明显缩减。(3)新型城镇化对农民增收有正向作用,城镇化质量越高的地市,就能更好地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两者之间的联系也就越密切,作用强度越大。城镇化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工资性收入的提高。同时,城镇化的五个组成部分,对提高农民收入都有积极影响,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经济发展水平。无论是省级层面还是地(市)级层面,城镇化对农民收入都有正向作用,但显著性水平存在较大差别。城镇化水平越高,农民增收效果越明显。同样,城镇化质量越高,农民收入增长更加显著。反之,增收效果就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