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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改革开放的进行,村民自治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党中央高度关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黑龙江省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在制度上和实践上取得了很大的功效,同时也存在着许多创新之处,但是由于乡村集体经济实力欠缺、基层民主建设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农村的文化建设滞后、传统的思想意识和错位的民主观念、农民较低的文化水平及法律知识的缺乏等这些因素阻碍着黑龙江省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和进步。因此,本文从农村基层民主的相关理论入手,阐述了以村民自治制度和基层党内民主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以及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对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的重要意义。通过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理论内容及其发展脉络,引出本文的重点即黑龙江省农村基层民主的现状以及针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通过问卷调查、分析黑龙江省各市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现状等途径,本文提出了黑龙江省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存在以下问题:“四民主”制度的规范存在不足和发展不平衡、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薄弱、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总体民主实践的水平程度较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形式化、“两委”关系偏离制度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以下对策:转变民主观念,提高农民的民主和法律素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为农村基层民主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健全和落实“四民主”制度、强化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和执行、健全农民民主权利的补救制度;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升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提升农民的思想政治素质,扩大农民有效的政治参与;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转变乡镇政府的职能。希望通过理论的建设能够转化为实践,改善目前黑龙江省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不足之处,推动黑龙江省基层民主的建设和发展,促进黑龙江省经济的科学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