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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案的曝光震动了整个资本市场,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IPO审计失败也随之浮出水面,并收到证监会的最严罚单。面对拟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作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却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这不仅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经济利益,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也使注册会计师行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因此挖掘会计师事务所 IPO审计失败的深层次原因并构建适合我国的IPO审计质量保证机制是尤为必要的。 本文以“经济人”假设、委托代理理论、供求均衡理论三大理论作为支撑,并结合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案,从会计师事务所自身、行业监管、政府监管、市场缺陷四方面深入剖析中磊会计师事务所IPO审计失败的原因,最后总结归纳出IPO审计质量保证机制的定义,并从四方面构建我国 IPO审计质量保证机制:第一,建立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 IPO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具体包括 IPO审计质量控制制度、IPO审计人员素质、IPO业务承接、IPO审计过程质量、IPO内部业务检查五部分;第二,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机制,主要包括设置IPO审计自查制度和推行同业 IPO审计互查制度;第三,强化政府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健全证券资格准入机制和加强 IPO审计违法惩戒机制;第四,发挥审计市场的调控机制,从 IPO审计的需求与供给两方面分别提出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善现有的审计聘任制度,并提出了财务报告保险制度这一特殊的审计聘任制度。 相对于其他相关研究,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在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IPO审计失败原因分析的基础上首次提出 IPO审计质量保证机制的定义,并从四方面来构建我国 IPO审计质量保证机制。(2)在借鉴国外相关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监管模式,提出更加适合我国国情的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设计方案,试图以此从根源上解决我国高质量IPO审计的供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