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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世界范围而言,我国的律师事务所发展较晚,但改革开放后随着律师业的恢复得以快速成长,逐步向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及全球化的方向发展。加之经济发展与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我国或将成为未来最大的法律服务市场。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已迈入平台化时代,市场格局逐渐形成并趋于稳定,对于品牌建设与传播的需求也愈加强烈。媒介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和做出消费决策的方式,社会化媒体随着技术发展而逐渐普及,并将话语权从传统意义上的内容提供商转向有传播影响力的组织甚至个人。整合营销传播同样因媒介技术而成为现实,并在互联网语境下进一步发展。多种传播工具的协同效应对传播效果有着积极影响,这为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传播提供了良好的理论视角。本研究以传播活动中传播者、媒介、传播内容、受众及传播效果五个要素为线索,立足于整合营销传播所强调的消费者视角,观察我国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传播情况。媒介技术的发展为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传播提供了良好的传播环境,我国律师事务所以建立品牌关系为传播目的,在互联网语境下整合多种传播渠道,传播内容契合消费者的需求,以功能性信息为主。整合营销传播致力于建立良好的关系,结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特殊性,互联网语境下关系利益人借助互联网发声,传播主体更为多元化。本研究借助问卷调查进行接触点审计,得出重要性和优先性较高的接触点,继而通过量化统计分析律师事务所对此接触点的使用情况,发现不同律师事务所之间在互联网接触点的使用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为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选择全国知名大所、区域性规模大所、城市专业精品所三类律所进行分析,将电通蜂窝模型应用于品牌构建与内容整合的研究中,从品牌接触点入手分析其如何整合不同的传播渠道进行品牌传播,并结合渠道特点进行差异化的内容生产,检视其品牌传播是否遵循了整合营销传播原理。本文使用半结构化访谈与问卷调查法,从品牌忠诚、品牌信任和品牌认知三个维度对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传播效果进行研究。就品牌忠诚而言,受访者表现出较高的态度忠诚和在线粘性;就品牌信任而言,受访者对律师事务所品牌表现出高信任的同时,对其固有接触点的可信度存疑,对口碑的信任度较高;就品牌认知而言,受访者表现出较高的品牌认知,然而对于不同类型的律师事务所间存在一些差异。全国知名大所、区域性规模大所、城市专业精品所三类律所在遵循整合营销传播原理进行品牌传播的同时,因其核心价值与资源整合情况各有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