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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王朝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在清末已见端倪。对清末宪政改革的考察,必须放到上述历史语境中进行。为了建设一个富强文明的现代国家,同时也是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清政府在庚子之变后启动了具有深远意义的政治改革,其在广度和深度上大大超过了此前的戊戌变法运动,对此,我们必须予以认真的审视。在最后十余年间,清政府致力于民族的统合、中央政府的集权,以及公民权利的保障,在具体的法律和制度建设上多有成就。只是由于内外种种结构性因素的制约,清政府难以取得改革的成功。本文主要从三个层面考察清政府在国家建设中做出的努力及其面临的困境。
首先,清政府致力于民族的统合、国民的塑造和国家主权的维护,力图将中国转变为一个主权完整的现代民族国家。在制度层面上,清政府积极消除满汉畛域,加强对国民的教育,为消除治外法权而努力,并希望将国内民族主义思潮的矛头引向列强。但是,清末宪政改革是在民族危机的背景下展开的,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不仅没有和官方民族主义合流,反而指向本国最高政权,它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清政府的政治合法性。清政府为消除满汉畛域出台了诸多举措,然而革命派的排满鼓吹,以及清政府在政治改革关键阶段的策略性失误(尤其是“皇族内阁”的出台),都将改革的成果在转眼间丧失殆尽。此外,民族危机导致社会精英阶层心态的激进化,他们难以接受渐进式的政治改革,而急进式的改革不仅超越了清政府的驾驭能力,而且也难以取得成功。民族主义还和地方主义的利益诉求纠缠在一起--集中体现为全国各地的保路运动,成为最高政权的离心力量。在上述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清政府的改革只能以失败而告终,创建富强文明的现代民族国家的目标也不可能实现。
其次,现代民族国家具有中央集权的特征,中央政府必须具有驾驭地方政府的能力,否则,它的国家能力必将受到极大的制约。为建设一个集权性质的现代国家,清政府致力于以效率为导向的官制改革、军事集权和财政集权,试图扭转清末以来地方主义兴起的局面。从制度建设的层面上讲,上述努力取得一定的成绩--首届内阁出台、北洋新军收归中央、财政清理工作初见成效,等等,但是中央政府的集权改革因触动地方利益而遭到地方督抚的反抗,他们与地方精英联合起来共同对付中央政府,作为改革成果的资政院、省谘议局和地方自治成为地方精英对抗中央政府的制度化平台。在改革的关键时刻,慈禧和光绪的去世造成权力真空的局面,接任的摄政王缺乏足够的政治权威和能力来驾驭改革。一个日渐衰弱的中央政府进行集权导向的改革很难取得成功。实际上,这也是清末民初历届中央政府所面临的政治困境。
最后,清政府还致力于对社会的整合,试图实现国家与社会领域间的平衡和共赢,从而具有了向现代公民国家发展的导向。为此,清政府制定多项法律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它还放松了对舆论界和公民集会结社的限制。但是,新闻报刊的创办和新式社团的组建带来的是社会运动的勃兴。对此政府当局缺乏应对的权威、经验和智慧,而社会舆论界同样缺乏理性的自我克制--报刊舆论日渐激进,新式社团则缺乏统一行动并与政府进行协商的能力,这导致政府和社会舆论界从互动走向对抗。清末的国会请愿运动体现了社会舆论界的民主诉求,然而国会请愿运动的日渐激进化以及政府当局的压制举措,使得两者之间的对抗走向难以调和的境地。由此可见,一个衰弱的政府不仅无法保障民权,而且在蓬勃发展的政治参与诉求和社会运动面前常常陷入被动的局面。清末的宪政改革和国家转型固然没有取得成功,但它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当下中国的朝野精英应该汲取前人的经验和教训,努力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