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4年的印度洋海啸,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近期发生的智利、台湾地区、印尼及我国青海玉树大地震等,使巨灾话题备受人们关注。虽然这些灾害发生概率低,预测难度大,但一旦爆发,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随着经济的发展,由于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巨灾风险发生的概率越来越高,大自然启示如不尽快建立起完善的巨灾管理体系,将给经济带来无法挽救的巨大损失。 我国百姓保险意识普遍薄弱,国家灾害防御体系较差,国家财政对巨灾的资金补偿能力有限,商业保险公司对巨灾风险的分担比例很少,所以我国应对巨灾风险形势十分严峻。如何借鉴国际经验,发挥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的作用,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巨灾保险管理体系,是摆在中国政府和保险学术界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具有深远的研究意义。 本论文从近些年发生的巨灾事件开始引出课题,首先介绍了巨灾风险的定义,成因与发展趋势以及巨灾风险的特点。随后,介绍了中国巨灾风险管理的现状及问题,从政府、商业保险公司等角度进行深入剖析,找出问题所在。目前政府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存在三个主要问题:一是灾后危机处理相对成熟,但事前预防性风险管理较为薄弱;二是巨灾风险管理体制分散,部门间的组织协调以及立法较薄弱;最后是国家缺乏对市场的引导、扶持和规划。商业保险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巨灾风险基金的支持;缺乏向其他金融市场转移风险的有效途径;保险业缺乏制定科学费率的历史数据和风险评估支撑。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巨灾管理体制,相比很多国际上的先进模式,我们还有很大差距,故本文第四章专门介绍了世界巨灾风险管理的经验。包括最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框架的新西兰管理模式,巨灾再保险的典范法国和日本的经验,动员全社会进行分摊的美国和英国的经验,以及借助资本市场来分散风险的巨灾债券的发展。从国外的经验看,巨灾保险制度的内涵十分宽广,它既涉及经济领域,也涉及法律领域;既包含了强制保险,也包涵商业保险;既需要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推动,也要有税收政策的鼓励;既需要商业保险公司的积极参与,还需要财政资金的支持;不仅涉及保险市场领域,还涉及资本市场领域,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 最后本文提出依据中国巨灾风险管理的现状,借鉴国外先进的巨灾管理模式,应建立“一体化、多层次、由私营保险公司主办、政府支持的、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巨灾保险体系”。 “一体化”是指建议在全国实施将巨灾风险列入普通居民财产保险和企业财产保险的承保责任中,目的是实现风险分散的最大化。“多层次”是指建议灾后风险融资结构方面要实现多渠道和分层设置,使巨灾风险由不同层次的风险承担者逐层分摊。“由私营保险公司主办、政府支持”是指在“一体化”和“多层次”的前提条件下,由私营保险公司提供包含巨灾风险的普通财产保险单,政府并不直接提供巨灾保险产品,而是以高层超赔接受人的身份对经营巨灾业务的私营保险公司提供超赔保障。“可持续发展”是指通过私营保险公司开办的、政府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的运作,以巨灾保险促进防灾减灾,以防灾减灾支持巨灾保险,从而形成良性循环,持续降低巨灾损失的社会成本,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