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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薪酬激励是公务员激励体系的核心部分。公务员薪酬是否发挥有效的激励作用关系到政府部门人力资源配置是否科学高效、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是否得到提高。交警部门基层公务员承担着维护、指导、检查、监督道路交通秩序的重要职责,是保证公民交通安全、推动祖国发展建设的重要群体。然而通过问卷调查发现,上海市交警部门基层公务员薪酬制度存在了很多问题,表现为工作付出与报酬失衡、地区间收入存在相当差距、薪酬激励效应不足、对年轻交警的薪酬激励力度不够等。本文正是在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从绩效工资的视角出发增强基层交警激励性的可行性及相应的实施策略,努力实现公务员队伍收入分配的公正公平。从绩效工资的视角来看,公务员薪酬激励体系的完善会给政府组织带来深远的变化,包括政府整体管理水平、公务员价值观、组织氛围等方面的改变。在这个意义上,绩效工资不是通过直接的薪酬激励手段,而是通过实施该制度所必需的管理变革间接地提高了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因此,在未来的研究中,应该从全局和长远视角上评价公务员绩效工资制度在加强公务员薪酬激励性方面的实施效果。本文通过理论推证,文献参考,与外国公务员绩效工资实施效果进行对比,再结合国内交警部门的各种实际情况,并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分析、解决矛盾,探索上海市交警部门基层公务员实施绩效工资的可行性,并且提出合法性,经济性,激励性,公平性,差异性,可操作性的实施原则,配合薪酬工资支付方式的确定,科学职位分类等配套措施的改进,提出了上海市基层交警部门公务员绩效工资的实施策略。研究发现,目前上海市基层交警部门公务员工资结构落后于公务员的需求,存在平均主义严重,激励不足,考核标准不科学等问题,不利于工作积极性,先进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非常必要。如能合理在上海市基层交警部门公务员中实施绩效工资,能更好的稳定交警队伍,提高交警队伍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用好纳税人的钱,为老百姓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