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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生产生活空间的进一步拓展,港口建设规模不断扩张,船舶建设呈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海上运输和船舶的数量不断大幅提升,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频发的海上交通危机事件也给我国各级政府和其他部门带来不小的挑战和机遇。一方面,海上交通主管部门所面临的突发危机事件由于运输业发展带来的不稳定性和复杂性正在加剧;另一方面,伴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应急治理体制的改革等使我国各级部门应对各类海上交通危机事件的方式和流程也日益优化。 鉴于海洋环境的复杂性,加之公共交通危机事件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使得海上交通危机事件的应急协调治理问题变得尤为复杂,从而成为研究海上安全最棘手的热门课题之一。深化海上交通危机事件应急协调治理研究需要理论工具与研究方法的创新和突破。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末的整体性治理理论,为海上交通危机事件应急协调治理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范式和分析工具。 整体性治理理论作为政府治理理论的一种,问题指向相互冲突的项目、缺乏沟通等“碎片化”问题,通过协调和整合的实现策略,消除部门和组织之间的隔阂,实现“跨部门”协作管理,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因此,本文从制度建设、机构统筹、运行机制协调角度入手,阐述我国海上交通危机事件应急协调治理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海上交通危机事件应急协调治理中的碎片化问题,并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借鉴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国家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完善我国海上交通危机事件应急协调治理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