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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罪犯在改造过程中的思想特点和教育方式方法也在逐渐演变,最近以儒家思想颇为盛行,并且两千多年一直绵延不绝。儒家思想改造罪犯,从思想上遏制犯罪和防微杜渐,促进社会和谐都有着重要意义,并且已经应用于实践,对罪犯思想和实际改造都有良好效果。本文将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运用调查研究、分析、探索性研究、文献分析、经验总结等方法对如何用儒家思想改造罪犯进行分析。 改造罪犯必须运用正确的方法,儒家思想的运用颇有成效,最近网站、刊物上典型的例子比比皆是。儒家思想以正确的理念对罪犯进行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的引导,用浅显和易接受的方式渗透到罪犯的思想中去,很好的解决了劳动的被动性和思想的被动、消沉。因此,必须重视思想教育改造,并且在劳动改造的基础上,实现改造人、教育人,并最终实现使罪犯回归社会不致再犯罪的目的。而在监企逐步分开的现实下,劳动作为创造物资财富的主要手段,思想教育则屈居其下,根本上这是违背现代刑罚目的要求的,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重塑。思想教育改造为主的提出顺应了刑罚的基本要求,更加保护了罪犯的地位,使罪犯不再下井挖煤,而是进行一些轻体力劳动加工。在现代刑罚目的的指引下,为实现思想改造目的就必须运用正确的方法和手段,用儒家思想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改造,可以变消极为积极,用团体带动个体,是良好的方法论在监狱这样一个“小社会”的实践过程。本文由于可能涉及到一些需要保密的数据资料,特对所有相关数据进行了合理化修改,旨在以不泄露保密数据为前提,进行相关的整理。 济宁监狱用儒家思想改造罪犯,这种创新的过程使人们认识到,改造罪犯是一个非常复杂和艰巨的任务。在某种意义上说,仅仅依靠法律手段和高压政策是很难真正完成罪犯的改造。在已有的经验和实践基础上,借鉴古代延续至今的儒家思想理论,而不是仅仅依靠监狱的纪律,对罪犯内心的自我改造,实现罪犯的主观救赎和转换,不仅是一种有效的方式方法,而且这种改造罪犯理论上的突破和创造,也是具有进步性的。本文的创新之处:首先,虽然监狱联合孔子研究院正在广泛开展“学儒育新”“学儒強警”的活动,但对于这一热点,查遍整个知网,只有一篇文章与本文紧密相关,相信在监狱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实践调查取证,是一个不错的题目创新和研究。文章从儒家思想的角度出发,在研究对济宁监狱收押的老弱病残犯服型期间的心理状态,基本情况调查,对儒家思想了解掌握的状况,对儒家思想的需求等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符合老弱病残犯特点的儒家思想的措施研究,既丰富了改造老弱病残犯的方法,也对传统教育改造内容和改造模式进行创新性的尝试。因此,此题目拓展了儒家思想理论的实践应用领域,对于丰富老弱病残犯的犯罪心理和犯罪预防有一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