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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制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成为反映国家法律制度健全完善的重要标志。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自实施以来,在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对于法律援助的核心内容——具体提供模式,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均未作明确规定,各地在实践操作中的方式也不尽相同。本文通过对西方法律援助制度发达国家的法律援助提供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工作实践对我国现行的法律援助提供模式进行初步探讨,提出我国法律援助提供模式实行管办分离的发展构想,以期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