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签名笔迹鉴定,顾名思义,是具有专门技术的鉴定人员对签名笔迹进行的真伪判断。近些年以来,签名笔迹鉴定案件在物证鉴定类案件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签名笔迹鉴定案件形势也与以往不同,开始出现了很多新的现象和工作模式。办公自动化的全面推行取代了过去签名笔迹鉴定一支笔一杆尺一个放大镜的工作方式,摹仿签名案件的多发、签名笔迹鉴定材料造假的等新事件的出现,对新时期的文书鉴定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解决好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文书鉴定人在实务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鉴定水平,而且需要文书鉴定新理论的提出以填补现实工作中涌现的这些问题。签名笔迹司法鉴定属于司法鉴定这个大学科,具有法律性和科学性的双重属性,但是法律和科学的价值观并非完全一致,科学性要求的是严谨,法律性则要求的是客观,如何在签名笔迹司法鉴定中使科学性和法律性能得到调和,使签名笔迹司法鉴定能更好的为社会所理解和支持,使签名笔迹司法鉴定走下“玄学”的神坛……这都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签名笔迹司法鉴定的独特性,决定了签名笔迹鉴定的规律有其独到之处。传统的笔迹鉴定的理论虽然能应用于签名笔迹鉴定,但其不能完全涵盖签名笔迹鉴定。签名笔迹的整体性、动态性、组合性都是其独有的鉴定属性,文章从这些问题入手,对签名笔迹特征进行了多维度的探讨,提出了签名笔迹独有的四维性特征,并对签名笔迹的三大基础理论进行修正等等。全文分为五个部分,主要从理论沿革、法律规制、基础理论优化、笔迹特征的四维建构、实务操作的完善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签名笔迹司法鉴定的理论沿革。在文章的开始,首先对签名笔迹司法鉴定的理论概况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希望读者对签名笔迹的学科背景、鉴定基础、检验路径、司法任务能呈现框架式理解。首先,文章介绍了签名笔迹司法鉴定的学理基础。从签名笔迹司法鉴定的学科地位、概念界定、研究类别三方面展开了介绍,将司法鉴定、文书鉴定、签名笔迹鉴定三者的关系进行了罗列,并对签名笔迹司法鉴定的概念进行了剖析,最后对签名笔迹司法鉴定进行了简单分类,将本论文的研究对象限定在中文签名笔迹司法鉴定的范围之内。其次,文章阐述了签名笔迹司法鉴定的物质基础。个体签名笔迹的发展历程决定了签名笔迹的变化性和多样性,签名笔迹的反映性、特殊性、稳定性是签名笔迹得以判断和识别的基础所在,在此,将个体签名的多样性置于稳定性领域之内。因为签名笔迹的稳定性是相对的稳定,不是绝对的稳定。签名笔迹的多样性寓于稳定性之中,某种程度上稳定性又呈现着多样性。文章重点对签名笔迹司法鉴定的技术路径进行了论述。将签名笔迹的检验方法、笔迹识别特征、检验步骤等鉴定过程中的重点要素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说明。文章将逻辑分析法列入了签名笔迹的检验方法之中,因为从案件的受理、检材和样本的分析到最后的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每一个检验步骤都有逻辑思维的展现。客观来说,系统学习逻辑学的知识对签名笔迹司法鉴定是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的。最后,文章对签名笔迹的实施要务进行了说明,主要从两方面展开解释,一方面是签名笔迹司法鉴定所解决的案件中的具体问题,另一方面是签名笔迹司法鉴定所起到的司法作用。第二部分是,签名笔迹司法鉴定案件障碍的法律规制。文章立足于法律的角度对签名笔迹鉴定案件材料不真实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可以对该问题的解决提供途径。案件材料于签名笔迹司法鉴定的顺利实施是最为关键的因素,文章列举了三起签名案件,其中两起案件的检材条件良好但因为样本条件所限,最终无法出具明确的文书鉴定意见,另外的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已经过世,但是样本充分,反而出具了明确的鉴定意见。随后,文章引入了证明妨碍制度,我国的证明妨碍制度规定较少,寥寥的法律条文,可操作性差,而且没有将签名笔迹鉴定中的某些情况囊括进去,例如当事人书写的实验样本不能准确反映本人书写习惯等问题。最后,文章对证明妨碍制度在签名笔迹鉴定领域的可行性进行了说明,并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设想。第三部分是,签名笔迹司法鉴定基础理论的优化。文章的这部分是对签名笔迹司法鉴定的三大基础理论进行的创新。长久以来,同一认定理论、种属认定理论、系统鉴定理论是司法鉴定的基础理论,也是文书司法鉴定的理论基石。签名笔迹司法鉴定的同一认定模式和传统的司法鉴定同一认定模式并不完全相同,同一认定是签名笔迹鉴定的目标所在,而不是构筑了签名笔迹的鉴定基础。种属认定理论也是如此,签名笔迹是动态性的基础,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对签名进行分类,而且在签名笔迹司法鉴定实务中,种属认定的应用范围主要在公安检察等侦查部门。文章从逻辑学的角度对同一认定理论和种属认定理论进行了辨析,并进行了一定的修正。文章对系统认定理论的应用进行了发掘,以往鉴定人对系统的理念停留在对签名案件的整体把握上,提倡将案件的各个组成要素作为一个系统看待,例如书写人、书写纸张、书写姿势、书写衬垫物、书写工具等书写要素都是案件系统的组成成分,这有利于鉴定人对案件的整体把握和宏观掌控。在此,文章将签名笔迹特征也作为一个系统,提倡从系统的动态性、层次性去把握和分析笔迹特征,并列举了签名案件作为示范。这种理念有利于笔迹特征的深入理解,有利于签名笔迹特征价值的具体衡量。第四部分是,签名笔迹司法鉴定笔迹特征的四维建构。文章对签名笔迹特征进行了多维度的架构。笔迹特征是签名笔迹鉴定分析的依托,可以说,签名笔迹鉴定的整个过程就是笔画特征的甄别和分析。文章从二维、三维、四维的角度对签名笔迹进行了分类,着重于使笔画特征的时间性观念可以深入人心。在对签名笔迹特征空间维度探讨的基础上,文章提出了新的四维特征:整体性特征、空间组合特征、韵律特征,整体性特征和空间组合特征是签名笔迹独有的特征,是文章的创新点。最后,文章对签名笔迹空间思维的演化进一步进行了开拓,将笔迹特征进行了新的总结,对新发掘的特征如何进行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对签名笔迹进行观察和把握,不可顾此失彼。第五部分,签名笔迹司法鉴定实务操作的完善。本章是论文的末章,针对的是签名笔迹司法鉴定实务操作方面可完善的环节。从逆向思维的应用到签名笔迹领域逆向思维的呈现、从签名笔迹司法鉴定意见的困境到似然率在其中的适用辨析、从摹仿签名的识别到摹仿签名的认定、从签名笔迹办公自动化运作到其给签名笔迹鉴定工作带来的改变、从签名笔迹和正文笔迹的联系到两者的实案辨析,文章从这五方面问题展开,这五方面是现今签名笔迹司法鉴定领域经常遇到的难题,笔者在这里进行了探讨,希望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鉴于本人的精力和知识的局限性,文章还有很多不足之处:1.签名笔迹的三大基础理论的不足之处经过系统的逻辑分析进行了展示,但是,文章并没有明确的提出解决方案,只是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原因在于时间不够充分,不能全面的学习、了解、领会、贯通所有的理论学说,这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并提出切实的理论和解决方案。2.长期以来,签名笔迹司法鉴定意见的出具一直是社会的热点,绝对的认定和否定导致了法官在采纳签名笔迹司法鉴定意见时的不加区别,本文虽然对签名笔迹司法鉴定意见进行了一定的改进,但是可行性、科学性还是有待认证。签名笔迹鉴定中经验性的成分居多,简单采用似然率的做法目前阶段看来不太现实,医学上可以采用似然率是因其三维性,而签名笔迹鉴定是四维性的,变化性和稳定性同时存在。文章在进步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矛盾,这有待于社会和科学的进步。3.文章从检案的角度对签名笔迹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详细解说,时间和精力的局限作者没有对国外的理论进行充分的融合,虽然国外的签名鉴定研究的是拼音文字,思维不尽相同,但有些检验方法和理论还是有其共通性的,本人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会争取给自己一个对外交流的机会,这样可以更有效的理解西方鉴定理论和我国鉴定理论的联系与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