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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乃民生之本,从小处来讲,它关系到劳动者及其家人生存权之维持与保护,从大处来讲,它关系到社会和谐与国家安定,堪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具体实施以及2008年美国次贷风波造成的金融危机逐渐波及全球以来,我国就业形势日益严重,就业难又成了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并且可以预见,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就业问题将是我们需要持续面对的重要社会问题。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实际来看,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在于经济发展,而具体途径则在于一个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在公民社会发展的今天,非政府组织作为非政府的、非营利性的、带有志愿性的致力于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公共就业服务领域理应不能缺少它的身影。建立健全就业公共服务必须充分调动和发挥政府公共部门、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非政府组织介入失业治理,有利于提高特定群体的就业水平以满足特定群体的就业需求,也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更好的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更有利于非政府组织获得一片广阔的天地,从而有利于自身的发展。非政府组织介入失业治理,首先要进行角色定位,明确在治理过程中所能扮演的角色,明确角色定位,就是要理清非政府组织在失业治理过程中所能起的作用,这些作用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承担公共就业服务、引导公众转变就业观念、为求职者提供所需的就业信息并为部分失业者提供适当的工作岗位、为残疾人、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支持、培训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并培育创业精神、转移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保护就业者劳动权益等。当然,非政府组织要想能真正发挥这些作用,还必须向其它组织学习,包括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类似的非政府组织的成功经验,同时,不断反省自身,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不断予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