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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A股市场从幼稚到逐渐完善,发行制度也经历数次改革。而新股发行首日的超额收益过高一直是市场参与者与学术研究者关注的焦点,上市首日超高的超额收益率不仅增加了二级交易市场价格的波动性,也相当大程度上阻碍了资本市场资源的配置和资金的融通功能发挥,因此对于IPO首日出现的超额收益现象,国内外很多学者根据各国资本市场进行了诸多理论与实证研究,早期的研究主要倾向于依据经典经济金融理论从一级市场抑价的角度对超额收益进行解释,而随着行为金融学理论的发展,学者们开始从二级市场溢价的角度对超额收益的原因进行研究,以上研究得出了许多重要的结论。2009年新开设的创业板市场,其发行首日的“三高”现象(高发行价格、高发行市盈率和高超募金额)更为明显。基于此,本文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对我国创业板市场发行首日超额收益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本文把上市首日超额收益分解为一级发行市场抑价和二级交易市场溢价两个部分:一级发行市场抑价是指发行价格低于其内在价值,而在上市首日带来的超额收益;二级交易市场溢价是指上市首日收盘价格高于其内在价值而产生的超额收益。在一级市场上,从与定价相关的一些因素(如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盈利能力、股本规模等)着手,利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找出影响一级市场抑价的解释变量。在二级市场上通过对换手率、市场氛围等指标的分析,找出影响二级市场溢价的原因。本文样本选自2009年至2013年间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355家公司,通过修正的可比公司法对一、二级市场的超额收益进行分离,发现一、二级市场对上市首日超额收益的贡献分别为27%和73%;然后再分别对两个市场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显示发行价格、发行前市盈率、股本规模、中签率以及上市首日换手率等因素对一、二级市场的超额收益影响显著,而公司资产负责率、净资产收益率、承销商声誉等对超额收益的影响不显著;最后对样本长期表现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在两年内,存在新股弱势现象,以上市首日收盘价买入的投资者两年后平均收益为-41%,损失惨重,而以发行价格买入的投资者收益率与市场平均收益基本持平。通过对样本的实证研究结果,本文认为要想使IPO超额收益回归到合理水平,需要发行人、承销商、投资者以及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逐步加快定价制度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推进目前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在新股发行市场监管作用;加大对发行市场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增加违法成本;促进资本市场多元化健康的发展,培育更多的理性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