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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许多国家的城乡发展轨迹可以看出,城市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调与主线:由一体到分离,再由分离到融合。具体可以表述为乡育城市——城乡分离——城乡对立——城乡融合。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我国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国有投资公司的性质和功能定位使得其在推动城乡一体化方面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国有投资公司是具有政府出资人身份,以贯彻政府公共职能为核心目的,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部分支柱产业投资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不同于一般性投资公司,国有投资公司的股东是政府,它既是执行政府职能的组织,又具有企业的性质,因此,其经营运作应当以股东意志为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贯彻落实政府意图,从事一般性投资公司不愿从事的公共基础设施等外部性强的项目。同时,作为一个公司,若无效益考核,公司的运作绩效将难以衡量,没有利润,公司的可持续经营更无从谈起,因此,政府性投资公司的盈利性也不容忽视,只是这里的盈利不仅指货币收益,而且还指社会收益。应当在保证其公共职能的前提下,追求一定水平的货币收益。正是这种公益性与盈利性并存的双重性质使得国有投资公司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可以紧密的结合在一起。通过对大量案例的比较分析,可以归纳出国有投资公司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目标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要实现由目前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为主向小城镇发展、新农村建设项目发展、城乡兼顾并重的战略转型;二是要逐步形成较完善的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和运作平台;三是要形成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攻领域和业务板块;四是要逐步形成国有投资公司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投融资运作模式;五是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支持国有投资公司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六是所在区域特别是在城镇、乡村中形成支持国有投资公司参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环境与氛围。国有投资公司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其战略重点应当围绕进一步深化市域城乡空间一体化规划,以市域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市域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享等重心,以强化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为目标,以改善和提高农村居住和生产条件为基础,通过投资公司的项目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重点推进“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通过对国有投资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产业、政策性产业、竞争性产业等方面的投资运营模式进行案例分析和比较分析,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投资需求现状,可以归纳出,国有投资公司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投资运营模式主要包括: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运营模式、城乡结合部园区建设投资运营模式、城乡工业联动发展投资运营模式和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运营模式。其中,每一种模式又分为几种具体的实施模式。据此,可以建立国有投资公司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投资运营结构模型,该模型可以解释为: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支持体系、编制规划、发布项目指引和资产资源注入等方式,推动政府投资公司从事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投融资和建设运营,所得收益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渠道上缴政府,政府再通过资产资源注入的方式,支持帮助政府投资公司的两个平台从事新项目的开发建设,实现良性互动、循环发展,进而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国有投资公司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投资运营模型的实施需要相应的保障措施。首先,国有投资公司自身应当进行功能调整和体制创新;其次,各级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改革国有投资公司的考核体系,将企业的公益性指标与盈利性指标结合起来考虑;最后,调整与完善政府职能,政府应统筹城乡资源配置与要素流动、协调城乡发展规划、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