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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转型经济背景下,上市公司普遍进行多元化投资。然而,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企业多元化投资的经济后果却大相径庭。在经济发达地区的民营上市公司中,我们更可能看到多元化投资产生的良好业绩和更小的经营风险;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国有上市公司中,我们更可能看到多元化投资会给企业业绩和风险带来显著的负面影响。为何不同地区,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多元化投资的经济后果会存在显著的差异?本文将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综合考虑我国制度背景,结合代理理论、投资多元化理论、政府治理理论等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本文选取沪深两市中的地方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研究政企关系对上市公司投资多元化行为及其经济后果的影响。本文的研究发现(1)影响上市公司投资多元化经济后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多元化投资是否是企业发现市场机会的主动投资行为,还是迫于地方政府干预的被动投资行为。当企业发现市场机会主动选择投资多元化时,更可能会导致多元化溢价效应;而当企业受地方政府干预被动投资多元化更可能会导致多元化折价效应。(2)企业经济影响力越大,政企关系越密切,多元化程度就越高。在不发达地区,地方上市公司数量少,企业承担的政策性负担大,受政府干预强,被动投资多元化的可能性就越大,而经济影响力越大的企业,被动投资多元化的程度就越高;在发达地区,地方上市公司数量多,企业承担的政策性负担少,政府干预减弱,主动投资多元化的可能性就越大,而经济影响力越大的企业,主动投资多元化程度就越高。(3)发达地区民营企业受政府干预程度低,较强的政企关系更可能带来显著的主动多元化溢价效应;不发达地区国有企业受政府干预程度高,较强的政企关系更可能带来显著的被动多元化折价效应。本文揭示了我国转型经济背景下,政企关系对企业投资多元化及其经济后果产生影响的内在机理。对于学者理解企业投资多元化行为及其后果具有较为重要的借鉴价值,丰富了企业投资多元化研究的财务文献,同时也为监管层、投资者与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作相关决策提供了依据。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我们建议(1)企业应该深刻认识到多元化投资对企业带来的风险与好处,谨慎选择相关或者非相关多元化经营;(2)在我国特殊的经济政治体制背景下,政企关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的影响,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特别是在不发达地区,应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增强企业的自主经营,响应十八大的精神,推动政府职能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3)在发达地区,政府应该积极深化推动改革,建立健全法制建设,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一个良好有序的外部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