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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加入WTO,开放市场,使我国烟草专卖制度必须进行根本性的变革来适应新的市场规则。当前,我国烟草行业已经开始了这种根本性变革。其中关键之一是改革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使烟草业的改革和发展以最佳状态、最小代价实现最理想的目标。本研究站在烟草管理政策的角度展开分析有关法律问题,力求找出一些有价值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有实际意义的见解,弥补有关研究工作的缺憾。
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当前行业专卖专营体制改革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如何才能适应国际竞争。这几年烟草行业进行组织结构调整,实行工商分离,鼓励卷烟工业采取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希望借此减少企业数,提高卷烟品牌集中度,增强卷烟工业整体竞争力。但在各级政府的干预下这种愿望很难得到有效实现。只有在烟草专卖的法律框架内,卷烟商业环节通过建立符合现代物流规律的、寓规范化与集约化为一体的卷烟销售网络,才能缓解政企合一的矛盾,提高卷烟经营的质量和效率,维持烟草专卖制度在当前一个时期的稳定发展。
其次,我国对卷烟实行征收高额的消费税政策,即使逐步取消农业税,但对烟草仍保持征收农业特产税。从现行的卷烟税制来看,烟草税收实行“基数固定、增长分成”的政策,高额税收的吸引使得政府更加不顾市场需求盲目要求企业扩量和提升产品结构,导致烟草制品的价格不降反升,而卷烟消费者价格承受能力的自然形态是正金字塔形,多数消费者难以承受价格压力,对烟草行业改革和发展进程产生巨大影响。因此税收法律的相关条款应当改革,改革的方向必须有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与国际竞争力的增强。
我国签署WHO控制吸烟框架公约后,控烟运动与烟草行业之间的矛盾将日益激化。一方面烟草企业在进行广告宣传,另一方面政府出台限制吸烟的法规,社会组织开展反烟宣传。目前,有一种不理智的态度是:用禁烟、反烟代替控烟,这在司法实践中是行不通的。在这个问题上要确保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最大化,需要有关社会组织和烟草业者坐下来,用理智和科学的态度,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