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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市场经济条件出发,依据商品市场建立及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一般规律,在综合分析国、内外农村土地市场建立与管理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科学地设定了我国农村土地市场建立与管理的结构、体系和方法。根据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制度的特点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论述了开放农村集体土地市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对辽宁省部分地区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农村土地市场构建模式。
在突出农村土地市场体系建设研究的同时,深入研究了当今农村土地市场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若干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因此,土地市场是一种不完全的产权市场。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是土地的原始供应方,在土地供求关系中起着主导作用。由于土地实行有限期的使用制度,土地供求呈现出有规律的周期变化,本研究是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的对农村土地市场管理问题的研究。
市场经济其中一个重要的特征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下的土地市场的一切交易活动和管理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然而,我国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大多都还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部分特征,更缺乏土地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此,必须按照土地市场发展的自身要求和特点,加快土地市场法制建设,这是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
总之,由于我国土地市场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不仅农村土地市场主体不明确,土地市场体系不完整,而且土地市场运行方式也较为落后,因此,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土地市场,仍然需要相当长的历史发展时期。为了推动社会主义土地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必须从法律上明确土地市场产权主体;必须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供应方式;必须调整和完善现行的土地税制制度,合理调节土地收益分配关系,改进税收征管办法;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让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作用;必须建立、健全土地市场调控机制,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