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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世纪末由于计算器及互联网之迅猛发展,促成了证券网络化的兴起。这种建基于互联网络而发展的新信息技术,对信息密集型的证券行业刚好能够提供一种良好的改革及发展动力,使证券网络化的改革过程得以极高的速度进行。 网络证券利用最新的电子技术,在网络拓展证券业务。其中主要包括网络证券发行、网络信息披露及宣传、网络证券交易、网络结算和交收等等。以上各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繁复,其中有很多地方是传统证券法律无法解决,如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电子商务管辖权、电子商务的安全与隐私等等的法律问题,需要研究另立新的法律来规范其运作。由此可见网络证券法律是一个颇新的题目,国内外对网络证券的法律问题研究方兴未艾,目前未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发展出一套完善的网络证券法律制度。本人依据我国现有的证券法律原则和理论为基础,再将国内外之法律相比较,试图对网络证券法律问题作全面性的探讨及深入研究,期望能在发展网络证券过程中从法律方面提供有助于完善我国网络证券法律制度的建议,以达到保障我国经济及网络证券投资者的权益的目的。 网络证券的法律问题是一个复合性及新的法律问题,但是这并不表示所有传统的证券法律就已经过时或必定不适用于网络证券,恰恰相反的是传统证券的法律并不会因此而全然被否定,反之它正是网络证券法律发展的根源,所以在本文各章中讨论研究有关问题时,亦同时会讨论现有传统证券的法律在网络证券法律中的适用问题。而本论文亦会尝试详细讨论下面几个问题: 一.网络证券在发行及交易时的电子合同的适用及合法性问题; 二.网络证券交易系统的安全性与保障投资者的问题; 三.网络证券的电子签章及电子证据问题; 四.网络证券交易对传统证券法规中的纠纷管辖权所造成的冲击; 五.网络证券监管有关的法律问题。 若要与发达国家在网络证券方面竞争,发展中国家必定要先建立安全的网络证券交易环境,这涉及到比较广泛的知识领域,包括先进的网络技术,法律及财政各个方面。此外,因为国外对网络证券仍然处于发展期,很多问题尚在探讨阶段,使可提供参考的成熟经验和研究结果不多,所以这论文在选题上具有较高的难度。 由于网络证券是一种新开发的经济活动模式,对于传统法律在这新模式的适用问题均未有对它进行研究,所以探讨这问题时需要借助传统证券的法律作为基础。故在本论文的第一章绪论中先行阐述有关传统证券的法律概念、特征及定义,以期明确证券法律所需要规范的范围,并以传统证券在法律上的意义为理论基础,进行探讨及推论网络证券将可能带来的法律问题。然后在继后的各章中逐一使用比较和归纳等分析方法,并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作为研究探讨的出发点对每个网络证券的法律问题作独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络证券法律问题初探立探讨,期望能探索出具有建设性及可行性的建议,从而为建立我国网络证券监管法律制度作出有利我国在网络证券发展的提议。 网络证券交易合同是以电子合同为主,而电子合同是否需要满足传统合同规定的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这问题是影响整个网络证券发行及交易的,故在第二章研究重点在于电子合同在网络证券交易中的法律效力是如何认定。另外在第三章亦会对电子合同在网络证券交易中如何确定交易当事人身分作出研究,这会涉及到电子签章及电子签章认证的问题。在网络证券中,确定交易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合同和单据都采用电子形式,这些电子文件在证据法中就是电子证据。但由于使用磁性介质,记录的内容容易被改动且不易留下痕迹,所以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容易受到威胁。因此,在第三章亦将会讨论电子证据的可用性、电子证据的有效性以及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由于网络证券交易全部过程均在互联网中完成,所以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安全和隐私权问题已成为大家关心的焦点。在第四章会集中研究网络交易系统的安全、运行,以及如何保证商业隐密不被泄露或盗用、数据库的保密性、防止商业欺诈等问题。 在网络证券的领域中,当发生跨境纠纷时都会面临管辖权的问题。在第五章先研究传统司法权的冲突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其后再深入讨论网络证券中的管辖权及准据法的问题。有关解决方法的研究是以比较外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及研究结论为基础,然后试图提出适当的建议。 研究网络证券监管法律制度中之网络证券信息披露有助于监管机构对网络证券交易进行有效监管,达到保护网络证券投资者及国家经济利益的目的。在本文第六章对各国的网络证券监管制度中之网络证券信息披露用比较、研究方式为主,在互相比较各监管问题中,提出应采取何种方法为对策。 为了保护网络证券投资者,必须使用网络证券的法律原则去根除不法的行为。在本文第七章就对内幕交易、市场操控及虚假陈述等违法问题作出探讨,借鉴外国立法经验,试图找出防止及解决办法。 我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中一份子,所以我国的法律体系自然要与国际接轨,吸纳国际上先进的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