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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的背景之下,为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脱贫攻坚战已打响。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部分—地方性的扶贫开发相关条例备受社会关注。《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针对贵州省内扶贫开发的行为进行法律规范,目的是加快省内贫困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让贫困主体脱贫,不断缩小城乡经济差距。但是,《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愈来愈明显,政府履职权利义务的失衡,项目管理与当下市场体系不符,项目资金整合能力有限,《条例》实施过程中忽视程序正义等等。对于现阶段贵州省扶贫开发面临的困境,从《条例》实施效果入手,从执法的层面来解读贵州省扶贫开发中的一些滞后的法律制度。本研究以黔东南州从江县为视角,对《条例》实施以来扶贫开发的现实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以及对调查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发现贵州省少数民族地区在扶贫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为《贵州省大扶贫条例》更好地实施提供借鉴经验,使得政府法定职责的履行、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财政保障有机配合落到实处,从而,推动贵州省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贵州省“后发赶超”的动力。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来阐述。第一部分:是本文的引言部分,作者主要通过介绍贵州省扶贫开发的基本概况、《条例》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影响与研究意义来分析并进行阐述的。分析了我省扶贫开发与全国优秀扶贫开发省市的差异、现有的我国关于扶贫开发的一些法律法规以及《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作者主要介绍了的调研的情况,以黔东南州从江县为视角,主要针对调研的目的、调研样本选择、调研经过以及调研方法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同时设定《条例》实施效果评估的目的与衡量实施效果的主要指标,保证了本报告调研样本选择的合理性以及科学性,使得调研结果具备说服力和政策指导力。第三部分:笔者主要概述了调研的基本情况,对调研数材做分析,得出初步的分析结论。通过对官方数据的分析以及实地调研数据的分析对黔东南州在《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总结黔东南州扶贫开发的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第四部分:主要是针对《条例》实施效果问题的反馈,提出推进《条例》实施的几点思考,在政府职责、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扶贫程序上做文章,为下一步实施《贵州省大扶贫条例》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