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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罪是为他人处理事务之人,违背了忠实义务,使委托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性利益受到损失,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由于在现行民商事领域存在着许多的背信行为,这些背信行为给中国经济市场健康发展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而且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良好的诚信环境,因此,刑法应该对中国市场经济环境下的诚信进行保护。在我国刑法中增添背信罪,就是对诚信进行保护的有力手段之一。对背信罪的立法进行研究,从理论上讲,是为了更好的揭示背信罪的概念、特征和构成,并以此为中心点,辐射到现行刑法背信犯罪罪名罪种体系的科学建立和完善。从实践方面来说,研究背信罪,主要是为了指导立法、司法等法律实践活动,并通过这些实践中所出现的情况,对现有理论又进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从立法上来说,研究背信罪,主要是为了使背信罪立法科学、正确。从司法上讲,研究背信罪,能够为法官提供具体的法律适用方向。背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违反了忠实义务的行为,客体是财产权及财产性利益。背信罪的主观方面不包含超主观要素的目的,这是因为背信罪的主观方面本身就包含了一定的目的,没有必要将其单独提出。背信罪和侵占罪的区别主要从侵害的对象、犯罪人是否具有委托保管身份以及保管人处分保管物时是以谁的名义处分等情节来加以区分。背信罪和诈骗罪的区别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背信罪和其他特殊背信罪的关系是普通罪名和特殊罪名之间的关系,其中背信罪包含了其他特殊背信罪。背信罪设立后,必然导致刑法典中特殊背信罪罪名的调整,有些罪名需要保留,而有些罪名需要删除。背信罪的刑事责任分为三档,第一档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第二档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档是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