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缺乏区域间利益调节机制是我国耕地数量过度减少的重要原因之一。长江三角洲地区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之一,区域内各地都在着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耕地保护责任与义务不明确,耕地减少速度过快。本研究基于耕地时空变化模拟确定分区耕地补偿面积,基于资源价值核算确定耕地补偿价值标准,在此基础上构建耕地区域补偿机制,为耕地保护研究提供新思路,有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耕地资源保护,有效缓解人地矛盾,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长江三角洲耕地面积自1996年以来,一直呈下降趋势,经历了缓慢减少-急剧减少-缓慢减少的过程,人均耕地由1996年0.045hm2减少为2008年的0.031hm2。 长江三角洲耕地变化空间差异显著。里下河浅洼平原区、宁镇扬丘岗区和浙西南地区由于耕地后备资源较多,耕地减少较为缓慢,而长江沿岸苏南、苏中南部地区和浙江七市市辖区耕地急剧减少。基于GIS的耕地重心计算表明,全区域耕地重心呈现向耕地后备资源丰富、人地矛盾较为缓和的地区移动的趋势。 耕地驱动力可归纳为经济社会发展、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结构调整。从公因子方差贡献率看出,各因子对耕地面积变化的驱动作用大小依次为:经济社会发展>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结构调整。 (2)土地利用变化的关键不确定性因素是经济增速和土地管理政策 基于SD模型敏感性分析显示,影响长江三角洲土地利用变化的最重要的因素为土地管理政策和外部环境影响;基于专家问卷调查的统计分析显示,影响土地利用变化的最不确定的因素为经济发展速度和土地管理政策。土地利用变化的关键不确定因素为经济发展速度和土地管理政策。 (3)集成SD和CLUE-S模型,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情景模拟 集成SD建模和CLUE-S模型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可在其他类似研究区应用;通过不同情景设定,可模拟不同情景下土地利用布局态势,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CLUE-S模型转换系数对模拟结果影响较明显,其取值主要取决于经验知识,在模型调试阶段要做多次试验,尽可能减小人为设定参数对结果的影响;同时,SD模型预测的土地利用年际变化比较缓和,而CLUE-S模型正适合表现年际变化平缓的空间变化,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情景模拟精度。 (4)长江三角洲耕地供需状况存在区域差异 在100%粮食自给率水平下,全区耕地需求量为6347.5×103hm2左右,不同土地利用情景下耕地供需均存在赤字。在区域层面上,长江三角洲16市除扬州、泰州耕地略有盈余外,其它地市均存在耕地赤字。 在50%粮食自给率水平下,全区耕地需求量为3173.7×103hm2。通过合理控制经济增长速度、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耕地基本能实现供需平衡。在区域层面上,上海、杭州、宁波、台州、舟山、南京、苏州、无锡和绍兴市等城市化快速、后备资源不足的区域耕地仍存在赤字,其它地市耕地有不同程度的盈余。 (5)区域补偿有助于纠正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 耕地资源价值不仅包括传统的经济产出价值,而且还包括了生态环境价值和社会价值。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和社会价值由于其高昂的交易成本,使得在传统经济学中未能考虑。随着经济发展,人地关系矛盾加剧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耕地的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功能日趋重要。因此,应强化耕地的资源价值核算工作,将被置于公共领域的耕地生态环境价值和社会价值挖掘出来,以纠正被扭曲了的耕地价值。 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时,不能按照耕地的价值进行完全补偿,因为耕地的某些功能价值在日常生活中已经给予补偿,只需对没有取得社会平均利润的那部分价值给予补偿。研究认为,耕地保护区域补偿价值标准全国平均水平为107.03万元/hm2。其中耕地的商品经济补偿价值0.96万元/hm2,耕地生态环境补偿价值0.57万元/hm2,耕地的社会补偿价值为105.5万元/hm2。如果按照“年租制”的形式补偿,那么,每年耕地的补偿价值应该为4.47万元/hm2。 (6)不同区域耕地质量差异明显 在我国《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各区域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的基础上,将分等指数转换为全国和区域耕地标准生产力指数。应用全国农用地分等成果中自然质量评价结果,乘以全国平均标准粮产量与最大产量的比作为全国标准耕地质量指数;利用区域农用地分等成果的自然质量评价结果,乘以区域单位耕地平均标准粮产量与全国最大单产的比作为区域耕地利用标准耕地质量指数。在此基础上,用区域标准耕地质量指数除以全国标准耕地质量指数计算区域单位耕地与全国单位耕地间的折算系数。 由于全国农用地分等工作还未完成,本研究运用全球土壤数据库数据近似的求解全国及长江三角洲各地市耕地平均质量,从而计算分区耕地的折算系数。研究发现:长江三角洲1hm2耕地生产力相当于全国1.17hm2耕地生产力;上海及江苏各市耕地质量明显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浙江各市则基本低于全国耕地平均质量。以耕地赤字较大的上海市和耕地盈余较多的扬州市为例,其耕地折算系数分别为1.63和1.33,即从总体上而言,上海市1hm2耕地相当于扬州市1.22hm2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