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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漂移是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异象。它是指上市公司在盈余公告发布后的一段时间内,未预期盈余高的公司股价持续上升,即存在股价向上漂移现象,投资者可从中获得超额收益;反之,未预期盈余低的公司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股价持续下降,即存在股价向下漂移现象,投资者需承担超额损失。若市场中存在该异象,说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反应不足,股价不能迅速充分反映公司所有信息。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好坏是影响投资者进行投资判断的重要因素。2019年3月,证监会强化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时提高信息的真实性、透明性与规范性。2019年12月,证监会新修订的《证券法》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管理。国家日益重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披露质量是否会对股价漂移现象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实证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判断2014-2018年我国创业板市场是否存在股价漂移现象;二是研究信息披露质量对股价漂移产生的影响。考虑到部分上市公司信息在公告前已反映在市场中,选取盈余公告前5个交易日、盈余公告后5个交易日与盈余公告后10个交易日作为时间窗口期。在引入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时,为提高结果准确性,采用两种方法对其进行分类:一是定量分类法,通过借鉴修正的Jones模型,将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作为信息披露质量的代理变量。以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绝对值的平均数作为分界点,高于平均数表示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差,取1,低于平均数表示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好,取0;二是定性分类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将上市公司按照深交所质量评级标准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其中优秀与良好的公司均取0、合格与不合格的公司均取1,构造标准化未预期盈余与信息披露质量的交互项,研究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对股价漂移产生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我国创业板市场存在股价漂移的现象,且漂移现象在公告日前5个交易日就存在,并一直持续到公告后10个交易日。第二,盈余公告前,信息披露质量差的公司由于信息不透明程度更高,对股价漂移的影响显著高于信息披露质量好的公司。第三,盈余公告公布后,上市公司信息公开,盈余信息对投资者的投机价值较少,此时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好坏不会显著影响股价漂移。针对上述结论,提出以下建议:相关监管部门需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规范相关制度;上市公司应提高公司季报、中报与年报披露的准确性与保密性;投资者在投资前可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进行了解,并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减少因盲目投资或不理性投资而造成投资损失。本文主要创新点如下:第一,研究领域为创业板市场;第二,窗口期选择盈余公告前5个交易日、盈余公告后5个交易日与盈余公告后10个交易日,考虑盈余公告前后的情况;第三,我国资本市场日益重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研究信息披露质量对股价漂移现象的影响,对了解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