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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西方称为集体谈判)是目前西方劳动力市场上工资决定的主要形式,近年来在我国也得到了全面推行。但是,少有文献从微观层面就工资集体协商对于工人工资增长、劳动强度的影响效应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在此背景下,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杭州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具体效果,考察工资集体协商的经济效应。
本文首先对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分别进行回顾和描述,结合统计性分析,发现工资集体协商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覆盖企业及职工的范围不断扩大,并且具有政府主导的显著特征。为进一步考察工资集体协商的经济效应,本文利用2011年杭州市“劳动关系指数”的调研数据,分别采用统计性分析的方法和构建近似双重差分模型,实证分析工资集体协商对企业的利润率、员工的工资增长以及劳动强度等的影响效应。统计性分析表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与未开展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并未存在显著差异。回归结果显示,开展企业其一线员工的工资增长速度要小于未开展企业的一线员工,工资集体协商对企业员工工资增长的净效应为负。此外,通过对企业员工的月工作小时进行回归分析并作差分测算,发现与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相比,开展企业的员工工作时间更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的员工劳动强度相对更大,但是工资增长速度却要小于未开展企业。因此,由于现阶段协商主体、政府以及制度本身均暴露出许多问题,工资集体协商对于加快工人工资增长的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