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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03年以来,高管人员外逃事件就不绝于耳,接踵而来的两年里,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更是丑闻不断。2005年初春的高管“落马秀”再次引起了世人的瞩目。尽管各高管涉案事件的起因及经过各异,但最终都引发了上市公司巨额财产的流失,使上市公司陷入财务困境,广大中小投资者成为最终受害者。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有十位上市公司高管外逃,卷走的资金或造成的资金黑洞近百亿元。究竟什么原因掀起高管“落马风暴”的高潮,如何有效地防范公司高管掏空上市公司,夯实证券市场的根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已成为我们在公司治理研究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由于国内外关于高管“落马”群起现象的研究尚不多见,只能从有关公司治理的论著中来进行高管违规的理论。最早的公司治理理论来源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在他的论著中,我们已经发现经理人员和投资者存在着利益不一致的现象。Shleifer和Vishny的研究表明,公司大股东有很强的动力监督经理人员保护自身的利益。国内的研究,往往侧重于公司治理和高管人员的薪酬激励来研究的。本文正是基于这些理论和我国的特殊国情,试图从实证的角度来解释上市公司高管“落马”群起这一现象,具体包括股权结构特征与高管“落马”的关系,董事会特征及其它特征与高管人员“落马”的关系以及从博弈的角度,探求影响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落马”的因素。通过三个模型的实证分析,得出一些导致高管“落马”的共性因素。比如股权结构存在问题;高管人员的“落马”还与董事会的特征如独立董事比例、董事会规模、学历以及地域等因素有关;同时,高管人员的“落马”还与地域等其他一些因素有关。而博弈模型则体现出提高高管人员持股量和加强高管人员的违规成本的重要性。针对本文模型所得到的这些因子,本文从经济学角度深入分析,得出公司治理结构是产生“问题高管”的根本原因。而我国特有的高管人员选拔机制、监管制度不利造成违规成本偏小、高管人员的职业观念淡薄以及薪酬激励制度实施的不利都是滋生“问题高管”的土壤。只有从根本出发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但由于前人对于公司治理方面的研究颇丰,因而本文的建议侧重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其他方面的治理和改进,对于公司治理方面的内容不再进行赘述。由于本文仅从高管人员的股权结构特征、董事会特征以及地域、学历等相关因素进行探讨;同时本文仅限于对小样本的分析,即只针对高管“落马”的31家上市公司进行研究,还有没有将民营背景的上市公司与国有上市公司完全区分开来,因而这些不足之处还有待于进行更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