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是我国重要的国有林区,由于森工企业长期的过度采伐导致森林资源危机和林业企业、林区经济危困,森林资源管理问题愈加突出。落后于市场经济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体制严重制约了我国林业的发展和森林资源的保护,为了协调森林资源再生和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在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后,东北内蒙古国有林业部门出现了重大变化,森工企业开始从采伐森林向加强森林管护和营造林转变,木材生产调减、森林培育和管护增强。国家林业局部署要加快完成森林分类区划,将天然林划分为国有生态公益林和国有商品林,推动森林分类经营向纵深发展,以有效解决经营管理粗放的问题;2004年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部分森工企业局进行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国有森林资源的管理权与经营权分开,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市场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晰,但由于试点的森工企业局存在着多重目标,无法有效实行企业化经营还影响了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的发挥,建立国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组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但有效地对国有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和经营,还能实现各自明确的经营目标,充分发挥国有森林资源的主导功能,兼顾其它效益;对于经营组织绩效的评价与考核,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资源、环境、生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在这种背景下,单纯用财务指标反映绩效是很不准确的,因此,在国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的基础上完善其分类经营组织绩效评价体系,将会更好地推进国有森林资源的经营与管理,实现森林资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研究文献和成果进行梳理,采用历史与现实分析、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问卷调查和实地考查、专家打分和层次分析等方法,在可持续发展理论、林业分类经营理论、公共物品理论、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组织绩效管理等相关理论的指导下,界定国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组织的概念,在林业分类经营的基础上将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组织分为国有生态公益林经营组织和国有商品林经营组织,明确各分类经营组织的经营目标,国有生态公益林经营组织以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国有商品林经营组织在不影响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效益,进而明确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组织绩效评价结构模型。在现有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体系下对东北内蒙古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组织绩效进行梳理和分析,国有森工企业集团以经济效益指标为主的企业绩效评价结果表现较差。分析影响组织绩效发挥的原因,绩效评价体系滞后、林业制度不健全、林业产业不成熟、林业市场不完全和经营组织自身不足等起到了影响和制约作用:绩效评价体系的滞后性将无法科学、公正、全面地评价森林资源经营组织的绩效,即使在其它制约因素改善的情况下也无法起到科学监督和有效激励的作用,因此把经营组织绩效评价体系的改善作为首要工作进行研究。构建了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组织绩效评价框架,运用层次分析法将组织绩效的评价层次化和系统化,分别设置了国有生态公益林经营组织和国有商品林经营组织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经营目标的不同对指标体系的权重赋值,以体现其主导功能及组织目标的差异;以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内的森工企业局为例,根据其主导功能试用国有商品林经营绩效评价体系对其八年的经营绩效进行分析评价。最后根据制约组织绩效发挥的林业制度、林业产业、林业市场和经营组织自身这些方面,提出要提高国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组织的绩效水平,还要理顺分类经营组织之间的关系、提高林业组织自身竞争优势、参与林业市场的培育与建设、提升林业产业竞争力、改善林业产业环境建设等组织内外部发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