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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犯罪手段极其凶残,不仅恶意侵占被害人的财产,还会对被害人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甚至扰乱了社会的安定有序。“套路贷”犯罪的形成并非偶然的,而是与我国的金融环境、民间借贷有着密切的关系,“套路贷”犯罪的形成并非一时,而是历经了长时间的演变异化。虽然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套路贷”的打击力度,但是依然有众多放贷平台以QQ群、微信群、微博、贴吧等各种形式活跃,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因此,本文针对“套路贷”这类新型的犯罪类型进行研究。第一部分对“套路贷”犯罪进行概述。首先,对“套路贷”犯罪的概念进行界定。其次,分析“套路贷”犯罪的特征,具体包括“套路贷”犯罪的犯罪人、被害人特征分析,以及“套路贷”犯罪的高发区域、“套路”形式分析;最后,针对“套路贷”犯罪进行类型划分,具体包括普通型、犯罪集团型和黑社会性质组织型。第二部分结合犯罪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套路贷”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分别从整体金融环境层面和个体特殊因素层面对“套路贷”犯罪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整体金融环境层面包括民间借贷的“繁荣”、金融供需失衡、违规小额贷款公司的泛滥等原因,个体层面包括被害人缺乏风险意识和法律常识、犯罪人选择相对来说收益率更高的犯罪手段,导致诈骗犯罪的不断攀升趋势;第三部分对“套路贷”犯罪的治理现状和治理难点进行分析。首先,针对“套路贷”犯罪自进入人们视野以及逐步加大打击力度以来,成效显著,其中上海率先加强了对“套路贷”犯罪的打击力度,并且全国的“套路贷”犯罪案件审结数量在近三年呈快速增长趋势。虽然“套路贷”治理已有一定的成果,但仍然不能松懈,应当持续加大打击、宣传力度。其次,“套路贷”犯罪的治理难点包括“套路贷”犯罪的“专业性”、“套路贷”犯罪的异化、“套路贷”需要综合治理,但是综合制度难度高等;第四部分对“套路贷”犯罪提出防控对策。首先,要加强金融领域的监管和创新力度。具体包括扩大信贷放款,激活民间资本、发展线上渠道,建造大型融资平台、加强金融监管,确立系统治理思想;其次,提高侦破效率,持续加强“套路贷”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犯罪预防教育,宣传合法借贷知识,坚持源头防治;最后,个人层面的防控对策包括树立理性消费观,加强防控意识、加强事后救济意识、对青少年进行重点预防,尽早培养良好的金钱观。目前正处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期,笔者认为应当借着扫黑除恶之风,持续加强对“套路贷”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套路贷”犯罪的宣传和预防,争取将“套路贷”犯罪基本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