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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以“先办后审”模式的试点,拉开了税收征管改革大幕。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专业化改革的总体指导下,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以“先办后审”为核心的税收征管改革稳步推行,并取得良好的运行实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许多新生事物一样,“先办后审”模式的运行仍存在改革理念不突出,流程设计欠完善,配套建设不完备等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均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改革的深入开展。本文依据新公共服务理论,从现代行政制度建设角度出发,借鉴国际先进税收征管改革经验和运行模式,结合“先办后审”税收征管模式的运行现状来研究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法。首先,明确“先办后审”的无罪推行和权责统一两大特点,力争全面概括“先办后审”的实质,为“先办后审”做准确界定。其次,运用新公共服务理论评价税收征管理念落后,税法遵从理念未完全形成;税收征管程序不完善,办税流程存在交叉;税源管理是“短板”,税收执法风险较为突出;信息互通不畅,征管技术信息化水平较低四个问题。进而分析了“先办后审”的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两大核心业务的建设情况和改革方向。再次,在新公共服务理论的理论框架下研究产生上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解决运行问题的着力点。在通过对国际先进税收征管模式借鉴的基础上,汲取具体征管措施的建设经验。最后,围绕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从税收征管理念建设、风险管理理论应用、组织机构建设、“后审”核心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提出了深化“先办后审”模式下税收征管改革的具体措施。以强化税源管理为目标的“后审”核心制度建设是重中之重。其中论述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两项税收征管措施作为“后审”核心制度的必然性和可行性。在对两项具体措施建设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做好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有效衔接进行了全面研究。论文采用案例研究法、文献研究法、定性研究法和定量研究法。通过进行实证研究深度分析“先办后审”税收征管模式的改革方向,构建武汉市地税系统的税收征管改革基本框架。在此框架下,坚持服务行政、法治行政、透明行政、互动行政、效率行政的建设理念,对各涉税事项逐环节进行定性、定量研究,找出各节点的影响因素,进而建立了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流程。本文为推进“先办后审”税收征管改革提供保障,丰富了“先办后审”税收征管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为“先办后审”税收征管改革的发展提供具体的建设意见。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次运用新公共服务理论对“先办后审”征管模式进行研究。研究结构按照从实践问题到理论分析,再由理论分析指导实践建设的方式进行,避免了单纯就问题解决问题的片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