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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最基层一级的政权组织,乡镇一级权力机关在保证国家法律的实施、政令的畅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论文借鉴政治参与理论、治理理论和公共管理理论的研究成果,首先介绍我国乡镇产生方式的历史沿革,以及传统的基层政府任命或小范围选举方式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及政府职能转变的现实面前,存在的不适应形势发展诸多弊端。乡镇主要领导直选作为我国基层民主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的一种尝试,有着其深刻的历史必然性;与传统的选举方式相比较,乡镇主要领导直选对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意识等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外,乡镇主要领导直选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加快经济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及公民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直选实践过程中也存在政府包揽过多、基层群众参与热情低、制度缺失以及直选产生的党政领导“角色错位”等障碍和问题,本文从利益、体制、思想、素质等五个方面分析了乡镇主要领导直选的制约因素。在文章最后一部分,围绕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乡镇主要领导直选,扩大基层群众有序的社会参与,实现乡镇管理职能由管理、管制向治理、服务的转变,提出了完善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改革现行乡镇管理体制并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增强乡镇公共管理的顾客利益导向、强化公共管理者的公共服务意识,建构合理的公共权力制约机制等若干建议。本文的研究将对乡镇主要领导直选这一实践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并拓展思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