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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过去传统的金融产品相比,林权抵押贷款具有能够盘活农村的林业资产,激活林业要素的特点,它将会成为促进林业发展、扩大林业经营规模取得资金的主要方式,是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表现。最近几年来,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的林权制度改革目标逐渐被落实,林权抵押贷款的地位愈加重要,其产生的影响逐渐显现出来。这种创新抵押物的抵押贷款方式不仅为林农获取资金提供了新的方式,而且能够优化信贷结构,盘活森林资源,为解决林农和林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起到了标杆示范性的作用,对资金问题阻碍"三农"发展这一矛盾起到了很大的缓解作用。PZ行地处江苏省邳州市,当地的银杏树种植面积广泛,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具有天然的林业资源优势。但是当地仍然存在农民由于缺乏担保人和抵押物导致其贷款难的问题。从上述问题出发,本文以用物益权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为理论基础,研究了国内目前的林权抵押贷款发展现状,总结分析了我国发展林权抵押贷款的制度基础。列出了目前国内发展较为典型的五种林权抵押贷款的模式: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模式、林权反担保贷款模式、林业信用平台贷款模式、林户联保贷款模式、林权小额循环贷款模式,并分别陈述了每种林权抵押贷款模式下的贷款条件与程序。通过结合对不同模式下林权抵押贷款的程序和邳州市银杏经济林木的历史发展和现状,提出了林权抵押贷款方案设计和推行需要的3个必要条件和3个促进条件的分析框架。并以PZ行为主要视角,对邳州市银杏林权抵押贷款方案在邳州无法推行的原因进行对照分析,并对其在施行过程中的障碍进行总结。分析中发现PZ行现有产品存在联保小组组成难度大、不可控因素过多导致风险加大及缺乏专业林业知识人员等问题。从邳州当地发展银杏林权抵押贷款的主要限制因素来说,主要存在金融机构发展林权抵押贷款意愿较低、缺乏担保体系、缺乏林权流转交易中心、抵押物保值监管难等问题。并从问题出发,结合分析框架的层次分别从政府角度和PZ行的角度,对实施林权抵押贷款方案、排除障碍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几点建议。对邳州市林权抵押贷款方案的落地和推动以及邳州市林权抵押贷款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