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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作为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与法定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方式,是我国《继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继承制度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法律地位。对遗嘱的形式我国也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实践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订立共同遗嘱的现象,而对于共同遗嘱,我国在立法上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就导致在共同遗嘱引发纠纷时,司法部门对此认识不一,法律适用的标准也不一。有的法院承认共同遗嘱的效力,有的则否认。理论界对此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毫无疑问,随着民间对此种遗嘱类型的大量采用,共同遗嘱越来越凸显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迫切需要从法律上对共同遗嘱进行规制,为实践操作提供导向。因此本文正是从这一客观现实状况出发,从一个共同遗嘱纠纷案例入手,对共同遗嘱的基本理论及国内外相关立法进行了考察和评析,在兼听各方观点的情况下,针对我国当前的立法不足之处构建了我国的共同遗嘱制度,以期完善我国相关遗嘱继承理论,对理论和实践中解决所面临的问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在结构上,本论文除前言、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问题的提出。在本部分,开头便由一个共同遗嘱的典型案例引出了本文要讨论的几个主要问题。其中,共同遗嘱的概念、类型及共同遗嘱的基本特征等问题是都属于共同遗嘱制度基本理论的范畴,其次提出了国内外对共同遗嘱是如何规定的和我国当前对共同遗嘱的态度如何这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在全文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将直接影响到如何构建我国的共同遗嘱这一最终问题。第二部分是基本理论研究。在这部分内容中笔者对共同遗嘱的概念和类型进行基本介绍,并从对比共同遗嘱与一般遗嘱以及继承契约之间的异同这一角度出发对共同遗嘱的基本特征进行深入研究,这部分内容在全文中具有导向作用。第三部分是国内外关于共同遗嘱的立法规定及其我国现行观点综述。首先对国外关于共同遗嘱的立法规定进行考察,在考察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评析。这部分内容对第四部分构建我国的共同遗嘱制度具有经济的借鉴意义。其次与国外相比了解我国国内关于共同遗嘱的立法现状,立足于我国当前立法上的不足,并且就理论界为此提出的种种观点进行分析和比较,明确提出笔者的倾向性意见,这部分内容为第四部分构建我国的共同遗嘱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是全文理论基础的基石。第四部分是构建我国的共同遗嘱制度。这部分是全文的重点内容。首先对我国构建共同遗嘱制度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其次在第四部分对国内外的立法规定和评析的基础上对如何构建我国的共同遗嘱制度提出具体的立法完善建议。本部分内容是全文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