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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韵”是宋代诗学中一个很重要的范畴,它对(狭义的)宋诗学有着极重要的意义。但长期以来人们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甚至不认为这是一个独立的范畴。但是,这是唯一能体现出宋代格、韵两个范畴的时代性演变,并进而揭示宋诗学根本特征的诗学范畴。本文从格、韵两个概念的历史演变的过程中,分析了它们不同历史阶段的诗学含义,并指出二者在宋代发生质变的必然性,由此孳乳出新的诗学范畴——格韵。格韵比其他范畴更深刻地体现了宋诗学的独特质素。本文的论述从对格、韵两个概念的解析开始。格、韵两个概念从六朝开始进入文学领域,并各自代表了不同性质的审美状态。“风格”代表了道德精神的外现,而“风韵”则代表了情采风姿的展示。偏向外在的审美,是六朝体物美学的特点。这时期绘画理论中“气韵”的出现对后来的诗学理论有重要意义,但此时还未进入到诗学理论中来。到了唐五代时期,格开始成为独立的诗学范畴,大量“诗格”中对诗的“高格”作了详细的分析。格是诗歌的创作标准,同时又是创作的法式。在唐人的论述中,格与意发生了密切的关系,并使得格的内涵增加了神、气等方面的内容。韵的发展则一方面延续了六朝“韵味”的含义,并导致了司空图“韵外之致”范畴的出现,另一方面延续了六朝“气韵”的概念,但仍然没有用于诗学。到宋代以后,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对格与韵的把握上主要从精神、道德的角度去考虑,诗学理论中主要吸收了前代“风格”和“气韵”的内容,并突出了其中的人格内涵,出现了气格、格力、格韵等新的诗学范畴。“格韵”一词由北宋中期的邵雍首先提出,并用之表达一种人格精神和艺术精神。这一词由一个理学家首先提出,是历史的正确选择。北宋理学家们所提倡、追求的正是一种积极入世而不为物累的“圣贤人格”,它融合了儒家、道家以及佛家的理念,是新的人生理想。这种理想的出现是北宋历史文化发展的要求,反映的是文化建设对人心重建的呼吁。这个要求自宋代开国以来,贯彻其朝代发展的始终。所以,宋初以来诗学发展经历了一个重要的转变,就是从晚唐以来的雕章琢句转为以意为主,讲求气格。在欧阳修、梅尧臣等人的努力下,宋诗确立了自己的发展方向,即是以锻炼求平淡,追求“老韵”。“老韵”已具有了格韵的主要内涵。但是,他们的诗学思想与创作习惯难以摆脱唐人的影响,因此其理想并没有得到更大程度的深入,理论与实践上也有一些脱节。直到后来王安石出现,才第一个真正实现了欧阳修等人的创作理想。苏轼是宋代说“格韵”最多的人。他也使用“格”、“韵”等概念,但前者<WP=3>偏重指气格以及人格,后者主要指韵味或韵度。二者的内涵又有相当程度的交叉,特别是在人格精神的层面上二者有时是统一的。“格韵”则完全结合了格与韵中的不同质素,使气格具有了情韵,而使韵味改变了其产生的基础——不是外在的、感官的直接感受,而是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苏轼的这种认识基于跟邵雍相似的人生思想。他们都是将真、善统一在一起,从而使其人生态度不仅有个体的任真全性,更将兼济天下,弘扬道义作为全性的基础。苏轼在诗学上欣赏陶渊明从而也就可以理解了:(一)陶渊明诗法上内蕴豪放、精于锻炼,同时又不尽览无余,外示以平淡;(二)与此相联系,陶渊明不以进为耻,不以退为高,甚至乞食也无惭色,可见其超越众人之上。陶渊明成为格韵说的象征符号。黄庭坚对苏轼的诗学思想多数是赞成的态度,比如清新、笔力等问题。在诗学追求中,也在客观上继承了格韵说的内容。他虽然没有采用这个词语,但他所说的格与韵皆可以作为苏轼格韵说的替代。他进一步深化了格的审美性,并扩大了韵对格的涵容量,使格、韵都具有了苏轼“格韵”的内涵。相比苏轼,他在格韵的写作实践上作了更多的理论探索。他第一次提出了系统的句法理论,不仅通过句法阐释了诗歌韵致的产生原因,也通过句法阐释了其中的人格精神。他提出的“点铁成金”、“夺胎换骨”等方法都可以统一到“翻案”这一总的原则中来,翻案的目的则是为了达到他追求的“不俗”和“韵胜”的境界。范温的诗学理论是从对苏黄诗学思想的总结、升华而形成的。尤其是他对韵的阐释,继承了前人以“韵”为中心的审美理想,又吸收了苏黄格韵说的核心内容,将韵的内涵阐述到了极致,不但涵盖并发展了苏黄对于格韵的认识,更因此形成了一种人生哲学。他认为韵就是“有余”,但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有余,而是在全面实现人生目的的情况下,主体有意识地对事物的放弃,实际上是对外物的心理超越。范温把格韵说的形而上性质向前推进了一步。南宋的诗论虽然跟北宋在时间上相隔很近,但总体精神发生了很快的变化,由北宋对精神力量的追求转为对现实世界的考虑,诗歌风貌也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北宋内敛的特点,具有像唐人一样的开放性。格韵说因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分化为格、韵两部分,格的内涵与黄庭坚相比差别不大,但格式的成分越来越多;韵的内涵则蜕化为一般的韵味,精神的内涵几乎不存在了。格韵不可避免地走向式微。作为一种以精神力量为出发点的诗学理念,格韵说无疑反映了宋诗学最本质的特点。它将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