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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设计的观念,源自于美国纽约,藉由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则具体条文规定,对特定区域的都市设计内容加以审核,也因此一打破僵化法令的弹性作法,使得城市规划管理进入了崭新的时代。 台北市于1982年在“信义计画地区”推动都市设计审议制度,高雄市亦于1996年要求成立“高雄大学特定区”之都市设计审议委员会。同时,台湾相关单位亦于1999年公布城市详细规划中各地区域之容积率。目前,台湾地区可以说,已进入都市设计与容积管制相互平衡之弹性管理时代。 为探讨近年来,台湾地区实施都市设计审议制度的优缺点,本文以台湾地区南北主要城市(台北、高雄)2011~2012年间,约500个都市设计审议案例,就申请内容、审议结果、城市发展影响等层面,分别就其城市发展特性进行探讨。并将此二城市的都市设计共同问题点深入研析,并具体提出,未来于台湾地区实施都市设计审议制度时的相关建议。 除本文外,于附录部份,分别介绍几个具代表性的都市设计审议案例,并将近年来台湾地区相关单位,对当前都市设计与容积管制制度的检讨及因应方式纳入,以增强本文学术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