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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收购、经营、处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1999年中国政府组建了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并明确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存续期为10年。就目前不良资产处理速度和进程来看,有望在2006年底之前债权资产处置完毕。于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走向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是按照原有的规划在处理完巨额不良资产后自行解散,还是依托在处理不良资产中积累起来的经验和人才优势,发展投资银行业务,转制成为真正的市场投资主体? 2004年初,国务院批复财政部《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与发展问题》时明确表示:在完成政策性收购不良资产处置回收任务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向商业化方向发展。这无疑给正处于迷航中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指明了航向。文章对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6年来的运作及当前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探析,在总结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所取得丰富经验的基础上,分析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存在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同时借鉴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走向——以商业化收购和管理银行不良资产,经营多种投资银行业务的国家控股的金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