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我国上市公司监管政策尚不成熟的大背景下,股利分配率低或不分配股利的上市公司占据了市场的绝大多数,该现象引起了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着手寻求解决办法。2004年至2013年的近十年间,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半强制分红政策,这一揽子政策虽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水平,但却存在着“一刀切”的局限性,对于部分处于成熟期、盈利状况稳定的上市公司缺乏硬性约束。2013年11月30日,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明确规定了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和有无重大投资安排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最低比例。至此,我国的股利分配监管政策实现了从无实质性约束力到按行业和未来投资需求限定分红最低比例的转变。这一政策能否真正起到将股利政策与企业成长性和投资需求相挂钩的作用呢?本文将以此为目的进行研究,以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和二元离散选择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后得出结论。研究表明:(1)在政策颁布后,差异化现金分红监管政策有效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意愿和股利分配水平。(2)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可以提高现金分红与公司成长性之间的敏感度。差异化政策颁布后,企业成长性与现金股利分配之间的负相关性显著增强。(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可以提高现金分红与公司未来投资需求之间的敏感度。总体来说,达到了监管部门颁布该政策的预期。本文主要的研究意义在于:(1)考察了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与于不同层面对股利分配制度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分析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是否达到了预期效应与实施效果。(2)对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中提出的公司成长性和重大投资安排概念做了具体界定,为后续理论研究提供了参考。(3)有助于进一步健全相关股利分配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完善资本市场基本制度。研究的创新点是(1)本文多维度地量化了本次分红指引中提及的“成长性”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概念,为量化现金分红监管新政的执行效果提供了依据;(2)通过比较现金分红监管新政实施前后,企业现金分红与成长性、下一年度投资支出之间的敏感性变化,揭示了政府监管如何影响企业的分红决策,从动态的角度验证了生命周期理论和自由现金量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