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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场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IPO则是其进入证券市场的入口。在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着准入与定价双重政策管制,前者产生了“稀缺性溢价”,后者则导致IPO价格有效性丧失。由于IPO定价管制直接针对首发市盈率,该指标与拟上市公司的成长密切相关,故而本文选取素有“高成长”之誉的创业板市场作为研究对象,以更好反映IPO政策管制所带来的影响。从传统经济学经典供求模型出发,本文剖析了供给控制与价格管制背后的经济学原理,提出“稀缺性溢价”、“隐性融资成本”等概念,并按照不同的管制价格设定分为三种情况讨论。为了反映定价管制对我国创业板公司成长的影响,我们放松经典供求模型隐含的“同质性”假设,并对不同成长能力IPO公司可能发生的自选择行为做出预判。在实证检验中,本文关注于IPO定价有效、公司成长、IPO抑价三大议题,其中,对IPO定价有效性的检验是后续研究的基础。通过回归分析,我们发现,在IPO市场化定价时期,首发市盈率能够反映公司上市后成长等因素,而在价格管制下该有效性丧失;在上市公司成长方面,通过统计分析,我们发现定价管制并没有造成“逆向选择”问题,而“持续盈利增长要求”引发了严重的“IPO效应“,“上市前盈利要求”则导致我国创业板公司上市后的成长显著低于美国纳斯达克同期IPO的中概股;在IPO抑价方面,本文发现价格管制阶段IPO抑价程度显著高于市场化定价阶段,与此同时,在市场化阶段IPO公司上市后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有效性高于定价管制阶段上市公司。本研究充分借鉴前人研究成果,尝试构建出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系统解释我国IPO准入、定价双管制下可能出现的“稀缺性溢价”、“企业自选择”、“IPO效应”、“IPO抑价”等问题,并通过实证检验对IPO政策管制给我国创业板市场造成的影响做出分析,提出了尽快取消IPO定价管制、逐步放开准入限制,积极推进注册制实施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