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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常常伴随着经济结构的剧烈变化,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产生连锁反应,甚至引发政局动荡、内战频仍等灾难性后果。二战结束以来,欧盟各国基本上都经历了从政局动荡、各种矛盾频发、劳资冲突不断到政治稳定、社会祥和、人民安居乐业的治理过程。在长期的社会转型过程中,这些国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社会管理与矛盾调节机制,对维持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意义重大。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并呈现出新的特点和明显的发展趋向,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产生连锁效应。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目的是解决当前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矛盾。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宋晓梧曾指出,真正解决民生问题最重要的是解决劳动就业问题,其次是收入分配问题,第三是社会保障问题。前两个问题的解决是基础,其关键就在于如何激发市场的活力,使市场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本文将通过研究分析欧盟国家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一些实践经验,借鉴其成功经验,吸取其失败教训,探求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化解矛盾之路。全文一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社会矛盾的基本理论概述。主要内容是经典作家关于社会矛盾的思想概述,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部分主要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三个方面列举并论述了欧盟国家化解社会矛盾问题的实践及经验。第三部分在分析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内容、特点及表现形式的基础上,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三个方面讨论了欧盟国家化解社会矛盾的措施对我国的启示,力求探寻出一条适合我国的化解社会矛盾的道路。并得出根本结论:化解社会矛盾,最根本的还是要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化解社会矛盾,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最根本的还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同时要重视教育和科技发展。也就是说,要化解当前我国的社会矛盾,首先应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那么,最根本的还是要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对此应充满信心。